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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手终于染上了鲜血,堕落成和星罗一样的罪人,可她从未后悔过。 入夜,星罗和李毓秀投宿在镇上一间简单的客栈中。 借着昏黄的油灯,李毓秀一颗一颗数着钱袋中的铜板,眉头紧紧蹙起,平淡道:“明日要去找活干了。” 李毓秀是个出身高贵的郡主,一不会女红,二不会织布,星罗除了杀人外更是什么也不会,流浪江湖的这些年,两人一度捉襟见肘。好在偶尔给县官们捉一捉身手高强的犯人,或是给富贵人家押送货物,勉强尚能度日。 如今月余没有干活,钱已经不多了。 “也好,好久没活动筋骨了,手痒得很。” 星罗在灯下盘腿坐着,用棉布擦净臂上缠绕的软剑,抬眼笑道,“方才在镇口的告示栏上看见贴了官榜,重金悬赏一名高手带队剿匪,明早我出去一趟,揭榜上山。” 李毓秀道:“我同你一起。” 星罗却是摇头,“不必了,阿秀,你上次的伤还未好透呢。” 李毓秀坚持道,“山匪那么多,你一个人应付不过来。” “此事明天再议,睡觉吧。”说着,星罗屈指一弹,油灯熄灭,四周陷入了一片漆黑的静谧。 李毓秀不再坚持,脱了外袍上床,只是怀中还抱着长剑,这是她四年逃亡养成的习惯,以便随时面对危机。 片刻,月光从窗户洒入,在地上、案几上铺了薄薄的一层霜。 星罗并未回自己的房间,仍站在黑暗中,一双眼睛闪着亮光,良久才小声地问道:“阿秀,我可以……和你一起睡吗?” 李毓秀睁开眼。 见她不语,星罗又着急道:“我知道你受了伤,我不碰你,就睡在你旁边保护你。” 他哪里还有杀人时的狠厉,像是一只软绵绵的奶猫,小心翼翼地乞求:“阿秀?” 李毓秀并未多想,身子朝里挪了挪,依旧是没有波澜的简短语句:“上来。” 星罗像是得到了巨大的恩惠,欢呼一声,三下五除二脱去外袍,爬上了李毓秀的床。 没过片刻,他略微兴奋的声音再次响起:“阿秀,我可以抱着你睡吗?” “我不喜欢被人抱着。”李毓秀闭着眼说道。 星罗的眼睛黯了黯,随即又道:“那,你抱着我也可以。” 李毓秀拿他没辙,干脆闭目假寐。 星罗仍在喋喋不休,“你知道吗,阿秀,我很早就喜欢你了。那时的你对我而言就像是天上的月亮,那么清秀美丽,又那么遥远。我常常在想,牵着你的手是什么感觉?抱着你的身子是什么感觉?亲吻你……又是什么感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