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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万盛终于对南晓表白了。 南晓承认对他也有好感,但她不想再嫁人了,只想等念锦嫁了人,生了孩子,她好给她带孩子,含饴弄孙,尽享天伦之乐。 曹老板,其实我觉得,我们如今这种相处模式挺好的,你开你的酒楼,我开我的米行,我馋了上你这里来吃东西,你需要大米就从我那里去拿,我们既是合作伙伴,也是好朋友。这种相处模式很轻松!要是真成了一家人,我感觉有些事情就会因此变味! 曹万盛笑着道:难道你不觉得,我们要是成了一家人,相处起来会更加轻松和随便吗?以后你想吃什么,我都可以随时做给你吃!你半夜醒来想吃宵夜,我也会二话不说给你做! 这么说,难道不是一家人,你就不会这么用心对我了? 你这不是抬杠吗! 曹万盛仍是笑着摇摇头,你要是不同意,自然会有一千个、一万个理由拒绝!我的心意已经告诉你了,同不同意就看你心情了! 他并没有因为南晓拒绝而变的失落。 走南闯北多年,他看待事情比较豁达,南晓不愿意,他自是不会勉强她,也不会因此而伤心失落。大不了,继续打光棍了。不过他觉得跟南晓很搭,不能在一起,心里多少会有些遗憾。 这边,南晓在吃香的喝辣的,另一边,杜沛山在B地,啃着干粮,喝着沟里的水,暗用手段和老农们较劲。 他是以逃难者的身份在这里安顿下来的,住在一间废弃的小屋子里。至于买地的事,他事先知道不好办,所以绝口不提。他自有他的一套办法。 老农们并未怀疑过他的身份。他长相普通,还掉了一颗门牙,身子骨挺壮实,怎么看也不像有钱人,也不像坏人,倒像是经常干农活的百姓。 B地其实就是一座小镇,镇上有二十几户人家。 镇中心有口井,大家吃的都是这口井里的水。 杜沛山偷偷地往井里下了□□。渐渐的,百姓们感觉身子骨一日不如一日,总是四肢无力,干点农活就气喘吁吁。 镇上的郎中也看不出百姓们得了什么病,他自己也得了此病,无法诊治。 镇长也觉得奇怪,怀疑是什么东西在作祟,便花钱请来神婆。 这个神婆已经被杜沛山给收买,她说此处有恶鬼作祟,镇民们才会生此怪病。并说自己法力不够,无法驱除恶鬼,让他们另请高明。 一提到鬼,镇民们自然害怕。有些人便决定离开这里,去外地谋生。 小镇上的人越来越少,最后连镇长也守不住,打算离开小镇。 当小镇上最后一个人离开,杜沛山从破屋里出来,他站在空荡荡的镇子里,咧嘴微笑着,干裂的双唇上渗出了血珠。 杜沛山拖着残躯回到了米行。 这一年来吃的苦只有他自己清楚。 一个破屋里,啥也没有,能坚持一年,也是神一般的存在。 没花一分钱就拿到了地,所有人都对他刮目相看。南晓自然信守诺言,马上升他做三掌柜。 杜沛山春风得意,心中无比激动,从此以后,他就可以高人一等了,再也没有人看低他。 B地的一百亩,南晓只是作为实验田。她还要买更多的地,扩展种植。 杜沛山和几个伙计,被南晓派去B地种植水稻。 万事开头难,杜沛山作为先头锋打头阵,自然会很辛苦。等着B地一切稳妥,他就可以回米行享福了,再也不用搬米,只需每日拿着笔记记账,拨拨算盘就可以了。 匆匆地回米行,又匆匆地赶回B地,杜沛山的门牙还是没来得及镶。 在他离开的时候,南晓终于把沈念锦给嫁出去了,虽然沈念锦还是不愿意嫁。 她舍不得娘亲,也舍不得万盛酒楼那些好吃好喝的。要是出嫁了,她就不能天天来酒楼吃饭了。 曹万盛拍着胸脯跟她保证,她想吃什么菜,只要让人捎个信过来,他马上做好给她送过去。 沈念锦抱着他的胳膊撒娇:还是干爹对我最好! 南晓惊道:他什么时候成你干爹啦? 沈念锦俏皮地眨眨眼:我们悄悄认的亲! 曹万盛哈哈大笑,摸着念锦的脑袋,宠溺道:女儿乖,干爹天天给你做好吃的! 母女俩人说悄悄话,南晓问女儿:你什么时候认的干爹啊,娘怎么不知道呢? 刚认的啊! 啥? 沈念锦笑嘻嘻道:娘啊,这一下酒席钱不用出了,省好多钱呢! 原来认干爹就是为了省酒席钱,这闺女 那也是帮你家庄弈省! 南晓笑着摇摇头。这酒席钱是省了,曹万盛正好可以借着干爹的由头不要酒席钱。可是如此一来,她跟姓曹的就更加扯不清了。 咱不是一家人嘛,省谁的都是省,是吧娘! 沈念锦凑到她耳边,悄声道,娘,那你什么时候能让干爹转正啊? 南晓红了老脸:瞎说什么呢,去去去! 这鬼丫头,还真是什么都看出来了,让她的老脸往哪搁。 我干爹挺好的,长的是寒碜了点,但心眼好,关键是厨艺好,跟着他,天天吃香的,喝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