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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四章火焰 (第2/5页)
” “说得什么话,在这个地方死了的话,你还想要留下尸体,做梦的吧……” “也是也是,是我想岔了,哎呦,不对啊,你怎么说话的,我们是谁,能就这么死在这里吗?太亏了不是,起码也要拿到天材地宝之后啊,不对,即使是拿到了天材地宝之后死在这里也是亏的,我们还是好好活着好了……” “能活着,谁想死啊,傻缺。” “你再说一遍,还是不是我兄弟了,实在是太可恶了……” “哈哈哈……你们两个的感情可真是好。”那女修行者微笑道:“要是我也有兄弟姐妹就好了。” “得了吧,谁和他是兄弟啊!” “得了吧,谁和他是兄弟啊!” 两人异口同声,说完,又是互相嫌弃了一顿。 “你们别吵了,快过来看看这个方向对不对?我们已经走了很久了,先前还好,这个时候按理说太阳应该高高挂起了,可是你们看看,这里好像还是和我们先前的没有什么两样。” 白衣领队忽然打断了众人的嬉闹声,说道:“总觉得有点问题的样子。” “我来看看……” “我来看看,我曹,居然还真的是没有变过。” “我记得,我们先前出发的时候已经是不早了啊,开始的时候,周围的景色还是有变化的,这……这都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啊……” “我想想,这附近难道有别人?” “不对啊,如果是有别人我们应该早就发现了才是,这应该不是阵法……” 阳光打落了满天纷飞的思绪,铺在地上变成了一地的光华。某种感觉穿越时空抵达,让人变得非常的感伤,变得容易脆弱,微笑着流泪…… 南宫连墨以前的名字,其实是不叫南宫连墨的,那时候,他的名字,只被一个人叫过,可是那个人现在,早就已经忘记了他。 以至于,即使他易容成以前易容过的模样,站在她的面前,她都丝毫记不起来。 或许,这就是时间的缺点吧…… 他还记得,那时候他的目光穿过人群在她的身上驻步,她仰着头,眼神专注地看天。淡蓝色的天光洒落,在她子夜般的瞳仁里面化成不灭的星。微风吹动她的发,全世界的喧器在一瞬间不见。她安静得仿佛不存在,却那么让人心疼地存在。 恍惚中,他仿佛看到落在人间小憩的天使,而云朵才是她的家。那天,阳光明媚。他看着她,她看着天。 慕瑾,还记得那次武德课? 不?他想,她是不记得了,童年的时候,曾经有过这么一个玩伴。 那时候他们并肩在广场上闲逛,在眼神瞥见学堂与花圃之间的大树时,他高兴地摇着她的手说:“慕瑾,慕瑾,那两棵树像不像我们?我好想变成树哦!”其实他是想说,他好想和她一起变成那两棵树,永远不分开,不知道她愿不愿意? 可惜,那时候他没有把问题问出口。 每一日,她总是笑着,蹦着,闹着,宛如话本里无忧无虑的精灵,每一天都过得很开心。 他喜欢她黑珍珠般的眼睛里闪着的奇异光芒,喜欢她甜美如幼童的幸福笑靥,喜欢她丝绸般乌黑柔顺的发......她的善良,她的任性,她的快乐让他在那个灰色地带里没有窒息。 他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词语来形容她,只觉得有太多太多的言语无法表达。因为她的一个随意,都能把他带离灰色,给他快乐。 她说她太胖,太懒,要好好修炼。 可她知道吗? 棉花糖是孩子最大的幸福,抱着她总会让他有种抱着幸福的感觉。她的目光比星光更闪亮,她的笑容总是容易让人忘记不开心的事情,忘记那些血腥的阴暗的东西。 日子总是在不经意间就过去了。 犹记得最开始的时候,她和好友坐在乱石堆里谈天。没有想象中的忸怩,她潇洒的举止让他误以为她是行走在风雨飘摇年代里的女修行者。没想到后来,她还真的成为了一个了不起的女修行者,也没想到,他在杀手堂里,居然接到了她的追杀令。 那天他拿着追杀令一脸的感慨,这个姑娘,原来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已经成长得如此厉害了。 小时候的事情,总是会变的。 还记得那时候他很好奇,那个叫慕瑾的姑娘会是一个怎样的人。心动变成行动,他小心翼翼地执行蓄谋已久的计划。天知道那时候他有多紧张,有多怕她讨厌他。 和她相处久了,他有种上当受骗了的感觉。她是典型的外冷内热。可惜就算他事后大呼上当,也没人会受理的。 他叫她狐狸,不是因为她坏,而是因为她在做人处世方面看着太聪明了,实际上傻得可以。她知道这纯粹是赞美,所以从不生气。她是一个敏感的好孩子,偶尔竖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