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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第2/6页)
一组合,反而高调得像颗大灯泡,还是挂着一身喇叭、边走边喊“快来围观我啊”的那种。 沈棠:“……季影帝,你这刚从股东大会上回来呢?” 季归鹤茫然:“不低调吗?” “低调,我就没见过哪个偷溜出去的明星有你低调。”沈棠嘲讽完毕,见季大少爷依旧茫然,叹了口气,过去在行李箱里扒拉。 他脱了大衣,就穿着件黑色的毛衣,低头时露出一截白皙水嫩的脖颈,几乎能晃了人眼,轻轻一掐都会留下印子似的。 季归鹤控制住想摸过去的手,怀疑自己是磕cp磕疯了。 怎么见着沈棠就想动手动脚。 从小的教养都让狗吃了? 心情复杂的季归鹤别开眼,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和平时一样沉静从容。 沈棠经验丰富地扒拉出一身搭配,季归鹤乖乖地从头到脚换好,供由沈老师检阅。 普通的衣服,普通的休闲裤,再把墨镜摘了,丢到人群里毫不显眼。 唯一的不足就是季归鹤天生衣架子身材,穿什么都比常人好看,气质是从小在优越的家庭里培养出的,精致的袖口下一截手腕、翻折的领口隐约露出的喉结,都弥漫着属于男性特有的荷尔蒙。 甚至是惯常不紧不慢的步调,都显露出几分优雅的贵气。 比起江眠,这位倒更像只花孔雀,只是平时低调,不怎么开屏。 察觉到沈棠的眼神,季归鹤抬眼一笑:“怎么了?” 沈棠张了张嘴,没吱声,又找出条围巾扔给他,才道:“脚步放轻点。” 季归鹤跟在他身后,出了房间,两人蹑手蹑脚地下楼,没料到客栈大厅里居然还亮着灯。 大半夜的,老爷子没回屋睡,靠在窗边宽大舒适的躺椅里。屋内暖融融的,他老人家似乎是嫌盖着毯子太热,蹬得都要掉地上了。 手边还有本书和老花镜,旁边是盏冒着袅袅热气的茶。 季归鹤和沈棠对视一眼,从彼此的眼里都看出了无奈。 默契地石头剪刀布,三局两胜,沈棠毫无悬念地输了。 赢了的季归鹤笑着按住他的肩,冒着吵醒老爷子的风险,轻轻走过去把毯子提起来,给老爷子盖上了,才又原路折回,冲沈棠眨了眨左眼,一起离开。 大厅里又安静下来,刚刚还睡得呼噜声响的老爷子睁开眼,浑浊的眼里闪过一道精光,嘿嘿嘿笑了声,慢腾腾地坐直腰,戴上老花镜,捧着书悠闲看。 天上月老地上他,只牵红线不要夸。 老头子拥有无与伦比的快乐。 已经是三月份,致远镇也渐渐迎来了春天,第一股东风已经吹化了镇外的积雪,天气逐渐回暖,可惜夜晚依旧寒冷。 踏出客栈的第一步,沈棠就被迎面的冷风吹得僵了僵。 ……这是梦游吗? 他为什么会闲着没事去敲开季归鹤的房门,还带他出来逛? 吃饱了撑的? 沈棠怀疑人生,暗暗掐了自己一把,确认自己清醒着,陷入了沉默。 古镇规划得方整,黑瓦高墙,飞檐下灯笼飘摇,还有檐角挂着铜铃的人家,铜铃在风里晃晃悠悠,碰撞出清脆辽远的响儿。 充满现代化气息的建设都在镇外新的规划区,这边尽量保持着原貌,仿佛错入了时空,来到了多年以前。 入夜后街上本就没什么人了,现在鬼影都见不着一个,整条街上只有两颗寂寞发光的大明星并肩乱晃。 季归鹤没问要去哪儿,跟着沈棠漫无目的地走了会儿,听着呼啸的呜呜风声,觉得可爱,听着地上沉缓的脚步声,也觉得可爱。 夜景处处是趣味,出来好像也不亏。 气氛沉默,却意外的不尴尬。 沈棠吸了口带着凉意的空气,忽然想起多年前那个甜丝丝的棉花糖。 夜市上……有卖棉花糖吗? 沈棠打破沉默:“去夜市看看?” 季归鹤毫无疑义地点点头。 于是沈棠的非酋气再次爆棚,领着路却迷了路,绕七绕八还险些踩到一条流浪狗,两人差点被狗撵着跑,终于摸到地方时,夜市已经散了。 镇民们有说有笑地四散离开,顷刻间安静下来,只有小贩在麻利收摊。 两人站在转眼就空荡下来的夜市口,面面相觑。 沈棠的表情麻木:“……” 季归鹤知道这时候打死也不能笑出声,别过头,肩膀没忍住,背叛地耸了耸。 沈棠的脸更黑了。 迎面的风割得脸冷,还会钻进脖子里与肌肤共享天伦,季归鹤将笑意一点不漏地憋了回去,体贴地脱下围巾,给沈棠围上:“回去?” 其实他有点舍不得。 沈棠最近换的香水太好闻,清甜中又带着丝奶香,总让他控制不住地想离他近一些……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