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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已经开启了大呼小叫模式:[宿主宿主,大帅比真是个好人,他咋知道你爱吃小龙虾哒?] 林曜微笑抚摸狗头:[可能是猜的吧。] 他养的这只宠物,才是真的兔子成精,一根萝卜就能勾跑的那种。 不过,知道他爱吃那些麻辣鲜香的食物,要么派人调查过,要么让人跟踪过,但不管哪个,都没有怀着好意。 既然人家主动送上门来了,那如果他把房门紧闭,就没有意思了,能省事的时候,林曜是不介意能够省事的。 况且,他虽然爱吃美食,但也不是一顿饭能够收买的人。 长的好看的人,就是有可能做什么都好看,比如满手油的剥小龙虾,也有可能是好看的。 秦丞坐在林曜的对面,西装外套脱了挂在椅背上,双臂的衬衫袖子却挽了起来,露出了有力的手腕和修长的手臂出来。 他的身材很好,露出的胳膊可以看到覆盖的流线一样的肌肉,微微倾身,修长的手指剥着小龙虾的时候,给人一种特别可靠温暖的感觉,虽然剥的不太好。 林曜没敢表现的自己特别会吃,只不过那一手练就的剥虾手艺,不卡肉,不溅油,完完整整,完美的碾压了对面的秦丞。 服务员教过一次,但初学者就是初学者,吃龙虾的精髓就在于亲自剥壳的过程,林曜看了几眼,在那油星差点溅上秦丞昂贵的衬衫时友好的建议道:“秦总,要不我来替您剥?” “你剥的挺好,经常吃?”秦丞停下跟手里的龙虾较劲,看着对面的林曜。 因为吃龙虾的缘故,他的嘴角不可阻挡的沾上了油渍,秦丞这种有微微洁癖的人不觉得脏,反而觉得这副样子有点可爱。 就好像那飘渺的好像随时会消失的仙人,终于食了人间的烟火一样,让人有一种真实靠近的感觉。 林曜不好意思了,迟疑的点了点头道:“就……偶尔吃上一两次。” 其实是经常吃,一周有七天,他恨不得八天都能吃到,就是可惜经常被别的食物占据了一些时间和胃容量。 “喜欢的话,可以经常来,”秦丞看着手里剥出的完整虾肉,长臂一伸,递到了小白兔的嘴边,“啊……” 林曜的嘴巴反应快于大脑,啊呜一口吃掉的时候,才发觉这是他们秦总给他剥的虾,虾肉在口中柔滑极了,也美味极了,但是林曜第一次吃小龙虾的时候,吐也不是,咽也不是。 “怎么了?放心吧,我戴着手套剥的,不脏,”秦丞第一次投喂,成就感十足。 林曜只能睁大着眼睛,嚼一嚼咽了下去,虽然自己剥的很好吃,但是别人剥壳送进嘴里,味道好像也不错,感受十分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