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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 (第4/5页)

是习惯叫孙先生老师。

    “那我就不勉强你了。”孙先生叹了口气,收回了信,“需要我送你去车站吗?正好顺路。”

    我摇摇头道:“待会雨晴就到了,我们走高速开车回去。”

    孙先生点点头,叮嘱道:“路上注意安全。”说完就开车离开了。

    我刚看完雨晴的信息,抬起头,门口又走出来一个熟人——我的第一任女友,陈子宜——她挽着男友的胳膊从楼里有说有笑走出来。我看到了她,她也看见了我,我们两人只是互相微微一笑,就算是打过了招呼。

    如今的陈子宜比起刚认识的时候成熟了许多,披肩长发也剪短修成了微蜷的齐耳短发,不变的是她永远开朗的笑容。

    我和她的第一次相遇是在楼下的咖啡店。当时我正和同事一起下楼买点心,一进门一个女孩就牢牢吸住了我的眼睛。那天的陈子宜一身白衣黑裙的职业装扮,正端着咖啡在一旁和她的同事有说有笑。她的笑容就像夏日迅猛的阳光,穿透了我的外壳,涤荡了所有的阴霾。

    在此之前我永远是一张扑克脸,和我共事最久的同事,甚至孙先生也没见我笑过。而那一刻,拿丫头——陈子宜大学没毕业,而且比我小了四岁——的回忆来说,我就是一副忍俊不禁的模样。

    回去的路上,一旁的同事撺掇我追求丫头,因为他从未见过我对女人侧目,直到那一刻。我欣然允诺,并和他打赌一个月之内丫头一定会成为我的女朋友。

    实际上事情进展的非常顺利。在做了些简单交流,约了两次共餐后,丫头答应做我的女友。之后的日子是我在s市玩的最开心,最疯狂的日子。说来惭愧,打我来s市读书,直到毕业跟孙先生干,满打满算六年,s市我却从来没好好玩过,连著名的景点都没去过。刘子宜说我是工作狂,我也是点头默认。而丫头成为我的女朋友之后,我们手牵手吃穿玩尽s市,我和她的合影集里可以看到s市每一处景点,还有一些她所谓的打卡圣地,不留影就不算玩过s市,但对这些我实在是不甚了解,只是被动的陪她到处去玩而已,有时候她会笑我是有代沟的老学究。

    我和丫头交往了一年多,同事一直打听我和她的进展如何,而我们最亲密的接触不过是拥抱而已,连亲吻都没有做过。之后再审视这段感情经历,我发现我并没有把丫头当做恋人。我只是愿意陪她玩,愿意看她笑,愿意带她去新开的奶茶店看她对各款奶茶品头论足。之前我没有谈过恋爱,我曾经也一度把这些看作恋爱的表现,直到和雨晴交往后,我发现我追求的爱情并非如此。我和丫头更像是一场兄妹的过家家,当然了丫头是否也这么看待我们那段经历那就不得而知了。

    4

    不知何时我已经坐在沈雨晴身旁,车子正在高速上行驶着。

    借着车内黄昏的灯光,今天的雨晴看起来有些忧郁,平时的她并非如此。雨晴是个很沉稳恬静的女孩,她的相貌很普通,画完了凸显五官的淡妆才有两分姿色。但是她的脸上永远挂着温煦的笑容,在我心中这点实在加分不少。

    我和雨晴怎么认识的呢?当时我还在和丫头“谈恋爱”,每天出去吃喝玩乐。公司步上正轨后,我的事情少了很多,没有开始时候那么忙碌,而且孙先生有意要给我放一个月假,休息休息,只不过被我一口回绝了。但即使如此,公司的人力还是有些捉襟见肘,雨晴便是这时候出现的。

    雨晴比我大两岁,她之前也是孙先生手底下的学生,算来我得喊一声师姐。只不过她只算人力租借,是孙先生从他朋友那借过来帮忙而已,按孙先生开玩笑的说法是用的比较顺手。当然,和我交往后,她便从那辞职,正式入职孙先生的公司,和我成了同事。以至于每次孙先生和他朋友吃饭,那位微微发福的长辈都假装生气斥责我挖走了一个相当有实力的人才,做人不厚道。

    言归正传,雨晴刚进入公司,我们两个不过是普通的同事,真正改变我们两个关系的,是在一个月后。

    雨晴来公司上班,原定是帮忙半个月,没想到之后的一个季度,业务一下繁忙不少,她起码要待满半年才能离开。而她出勤相当不便,于是就在附近重新租了一间房,而作为和她比较交好的同事,我被邀请去她新房参观,当然,不只是做客那么简单,我要去帮忙搬家。

    那个周末,我和雨晴整整忙了两天,第一天我们只是整理了个大概,但一天的劳累让我们直接一人一张沙发将就了一夜,睡到第二天早上九点。

    第二天我们又仔细整理所有边边角角,中午随便点了两份外卖填了肚子,就这样一直忙到晚上。

    我们两个搀扶着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靠在一起,整间屋子在我们的整理下变得井井有条,比起刚进屋的时候,更像是一个温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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