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回收女配金手指_第100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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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情恍惚但心情满足;直到你活着的最后一刻,血流干了,文也写完了。啪啦,棺材盖儿一声响,命也完了。rdquo;*

    他对这句话感同身受, 却从来都不敢自称自己是作家, 当有人问起他在忙活什么的时候,他总是挠挠头,有些腼腆地说:就随便在网上写点东西。rdquo;

    自卑又清高,藏着自己,又圈着自己,袁朝飞知道这样的自己想要火是很难的, 可是他不知道如果自己连这都坚持不了的话,他的这具躯壳里还剩下什么?

    当他不成器的作品终于有回报的时候,他干了很蠢的一件事,他把所有支持他的读者ID名都默读了一遍,每条评论都认认真真地看了,还把其中很合他心意的评论默默截图,专门放在一个加密相册里。

    他给相册命名了一个名字mdash;mdash;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真是太好了。

    对于他这样的作者,默默无闻的好多年,这期间不是没有得到过支持,可就像一个作者可以有几千几万个读者一样,一个读者也会读几千几万本书,不是得天独厚的作者,很少能被读者记住名字。

    他就曾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为数不多支持他的处女作的读者,会在每一章 更新后留言好看rdquo;读者,他记住了读者的ID,在之后他的第四本书的时候,这个读者又出现了,他很高兴,认为自己终于拥有了老读者。

    他兴致勃勃地回复了这个读者:谢谢支持,好久不见呀,又遇到你太开心了。rdquo;

    后来这个读者再也没有出现在他的评论区过,当这样的事情发生第二次的时候,他终于恍然网文之间作者和读者的遇见,最起码对他这样的作者而言,往往都是一次性的。

    快餐式文学更迭得太快,套路太相似,能被记住的作者少之又少,读者们的忘性总是很大的。

    他习惯了这点,码字更加得勤勤恳恳,再一次忘记习惯的时候,就是看到这次曙光的时候,他有种预感,只要自己这本不写崩,他或许就有可能被读者记住,哪怕有一个读者记住他也好。

    被记住,他认为是一种独属于写手与读者之间无需多言的浪漫,这种浪漫如同罂。粟,妖。娆。诱。人轻而易举令他沉。沦。

    眼睁睁看着曙光从自己手中溜走,怎么抓都抓不住是什么样的感觉?

    在觉得自己可能成为被记住的那一个特别的存在之后,又不得不承认自己终究只能甘于平凡,又是什么样的感觉?

    袁朝飞开始写崩的时候,自己都对写出来的东西十分不满,写了又删,能够日码两万五的他,对着电脑文档删删减减,一天功夫只剩下了一两千字,还是比他的枪。手文还要难看一百倍的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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