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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看着淮之恒纤长的手指间夹着一支纤细淡绿的烟,慵懒地半张着眸子,闲适地吞云吐雾,这画面十分赏心悦目。 薄荷烟的气味也很清新,凑近还能感受到男人张扬的硬朗之气包裹在轻柔的薄荷味中,两种完全相反的气息竟融洽地包容着。 沈凌吸了一口,以往瞧不上的味道,现在竟然觉得很是不错。 “对吧,很不错吧?”淮之恒注意到沈凌在吸了一口烟后舒展的眉目。 沈凌在想,他喜欢,以后自己倒是可以多买些这样的烟,口中夸赞道:“是很不错。” “哎,能不能把你的小说给我看看?听说你喜欢的是武侠,好巧,我从小就特别喜欢武侠,十年前那部《天剑传奇》我看了不下十遍,主角的话我倒现在还记得‘这把剑,不单单是杀人的剑,更是守护的剑’当时我就觉得主角帅呆了。” 英气勃发的男人展现出孩子气的一面是十分可爱的,尤其是他本来就有一种少年气,露出这种神态只会让人会心一笑,而不是装孩子气的做作。 沈凌自然也是喜欢武侠的,不然他怎么会将古龙金庸的作品都记住,还能够抄下来。 “你看看,我最喜欢《楚留香》里的这句台词,‘山若不肯到你面前来,你就走到山前面去’。这句话是不是很有哲理?哦对了,你就是作者来着,这不就是你写的嘛,咳。想不到你的文笔都这么老练了,你真是个武侠小说的天才!” 淮之恒看着沈凌笔记本上的《楚留香》,双眼发亮,话也多了很多,一副兴味盎然的模样,看向沈凌也多了憧憬:“要是让你那些读者们知道,他们心心念念想要见到的作者就在我面前,该是多么惹人嫉妒的事情啊。” 在淮之恒提到“天才”两字的时候,沈凌原本升起的骄傲又熄灭了下去。 他不过是抄来的,他不是什么天才……若是让对方知道,只怕是会讨厌自己吧。 但看着淮之恒认真钻研思索的表情,沈凌觉得,他以后可以自己写写。 不是那种前世自己写的那种三流小说,而是一篇真正的,属于自己的巨作! 一时,沈凌的心中又燃起万丈豪情。 淮之恒对沈凌的情绪变化挺疑惑的,他一直在沈凌家中呆到半夜,才仿佛从小说中清醒过来,想到自己的家里还没收拾呢,便向沈凌告辞:“我还得回去收拾收拾东西,都已经在你家这么晚了,我也不好意思继续打扰。” “没事,你住在这儿也挺好的。”沈凌脱口而出,待说完后看到淮之恒惊讶的表情,心里又复杂了几分,不知为何就慌忙解释了起来:“那啥,你看现在都这么晚了,与其选择收拾,不如等明天天亮了再做。” “噗,拖了一天后我说不定就懒得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