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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应算是家事,咱们官府去管,不太合适吧?” “怎么就是家事了?那吴丰携了周家商铺的账本,以百金钱的价格卖给了周家商铺的对头, 害得周达损失惨重, 他这是偷盗!若不是他没签劳工合同,咱们都能以盗窃商业信息罪, 将他抓起来关上十几年!” “可这吴丰出身大族, 还曾拜于林州郑家,且他得来的百金钱,全买了竹简,未作它用。再来,他乃是周达的表侄, 这事儿周达也没有言明上告, 咱们这会儿插手……” 衣角绣有朱雀鸟的男子猛地顿足, 跟在他身后说话的小吏猝不及防, 差点儿没撞到他身上。 小吏抬头想要询问,就对上了男子凝视的眼神, 那双眼中蕴藏的警惕, 叫小吏心惊胆战,不敢乱动。 “他若真是林州郑家的门生,何故从林州一路赶来天上京?不管他得来的赃款用作何途, 他都有罪!我叫你们定出个章程,不是叫你们为罪犯开脱!周达不上告,是他心慈手软,对这忘恩负义之徒还留有恻隐之心,但既然官府发现了此事,就不能坐视不理!苦主不上告,官府就不管?讲女大人可是告诉过你,为官者,该这般行事?” “大人息怒!下官,下官并非真的不想管!”小吏被吓得脸色惨白,连忙告罪,“只是周达与吴丰从未签过劳工合同,要以何罪论处?” 说是偷盗吧,其实并没有直接证据。 都说捉贼拿赃,想要以偷盗罪状告他人,最好是拿个当场,后续再去查,少了许多证据。就说赃款吧,吴丰将账本卖了,得了百金,可他转头就将百金全花了,在孟国买了竹简,因孟国不在长公主尤的掌控之中,他们没法细查,吴丰大可咬定那竹简原是他家中之物。 而那周达的对头,更是不可能承认此事,否则他就会违反天上京对商人的规定,属于参与了恶意竞争。没了赃款,又没有人证,光凭周达一面之词,说他商铺账本丢了,还是被吴丰偷走,如何叫人信服? “你是官府的官吏,负责审查案件,若你查不出来破绽,便将此事上报给我,我自会往上上报,若上级也无法查清,那便转给监察司,他们自会帮忙。” 监察司三个字一出,小吏瞬间变了脸色。 监察司的人若是插手,这事儿就没那么简单了,所有和这件事有牵连的官员,都可能会被查。这年头,谁能保证自己手上绝对干净?从无贪污?真要是被监察司查出来,贪污可是重罪。 “大人您请再给下官一段时间,下官定能将此事解决,不必劳烦监察司的诸位大人。” 男子微微眯眼,“三日,三日之内,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