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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八章 栗狗的往事 (第1/3页)
“福!大福啊!”丹歌连连点头,他一指竹杖,“它为相。”再一指自己,“我为体。” 子规的眸中立时焕发了光彩,“真的?” 丹歌重重点头,“真的!” “好好好!”子规连呼三声,脸上喜意比之呼喊更甚。 金勿在一旁很是懵懂,“一个体,一个相?”盘算着一歪头,“什么意思?” 他自然不懂,这大概只有丹歌和子规懂,这是他们在处理江陵的赤蛇时,地府贡差黑猫透露的。赤蛇没死的时候子规和丹歌就能在宜昌看到赤蛇的尸体,黑猫解释为尸体先行遣送。尸体为相,赤蛇本身为体,是分身之法。 而如今丹歌对体与相稍有些理解,伐的又是曾经作为“相”的青竹,所以这分身之法用起来,就颇为简便。这相就像当初代长房死一样,如今可以代丹歌死。 “你的收获呢?这仙翁庙中供奉的是费长房,他可是有名的神医,悬壶济世一词正因他而来,你没有感知到什么仙丹妙药?”丹歌问向子规,他是跟着子规来的,所以子规感应在前。此时他已寻得宝物,不知道子规的感应指向何处。 子规一摊手,“自你取下竹来,我的感应就消失了,想必就是指引你来到这里吧。” 丹歌摇头,道:“亦或你感应指向的也是此竹!”丹歌将竹杖向子规一抛,“这本是属于你的,我不好夺人所爱!” 子规接过即抛还给了丹歌,他稳坐在石头上将身子摇了摇,噘嘴道:“我虽不愿承认,可也不得不承认,我到如今也没有领悟那‘体’‘相’法门,这竹杖我也用不了。而且,我也不会耍弄这棍棒家伙。再者说,我也不归丐帮管。” 丹歌满脸黑线,感觉子规的最后一句才是重点,他扬了扬手中竹杖,“横是太丑了!” 这边的事情了结,三人继续启程,连夜赶往沈丘县。跑到后半夜,金勿有些遭不住了。 “哎!”金勿叉着腰喊停了依然精神饱满的丹歌子规二人,“我说二位,这何至于这么急?我们缓缓吧!”他来到路边,一屁股坐在了路边的石头上。 他脸上满是不解,“我也才三十来岁,怎么和你们比,我就像是七老八十的。” 丹歌子规远远地朝金勿招了招手,喊道:“你要不走,我们可就把你丢下了!”这二人说完,一个神行,就没影了。 “靠!”金勿骂了一声,纵起身法连忙追赶,他虽一路和丹歌子规行走,却并不知道目的地在哪里。如果被丹歌子规丢下,他可就真的找不到了。 丹歌和子规不作停留是有原因的,因为自信阳开始,他们就发现好一阵子,有一只老鹰盘桓在他们头顶。直到他们在平舆县停留,那老鹰消失不见。也不知是真的离开了,还是潜在了黑暗中。 他们猜测这可能是金勿雇来的杀手,但并没有证据,这猜测也终归是猜测,两人只能加强对金勿的提防。他们没告诉金勿目的地,在路上又行走不停,不给杀手们在前路设伏的机会。 这一夜三人少有停息,在第二天的清晨,就赶到了沈丘县槐店镇,跛足亭前。 丹歌一指那跛足亭,对金勿笑道:“呐,你坐那里面歇一歇吧?” 金勿点点头,猜测此处就是目的地了。他往前头一看,“跛足亭?!呵,倒是应景,我这跑了一夜,可真是险些把腿跑废了。” 丹歌子规则站在原地,朝四面呼喊起来:“黄岚!黄岚!” “哎——!”黄岚站在丹歌子规的脚边,直起身来,仰头大张着嘴高声应着。 “哟!”丹歌子规被这忽然的声音吓了一跳,连忙跳开,低头望去,正是黄岚带着它的两个小黄鼬。 “你何时窜到我们脚边的?!”丹歌子规讶异不已。 黄岚翻个白眼,“您二位看天看惯了,不屑看我们这些走兽爬虫了!您二位险些把我孩子踩死,我可没那么大的心把孩子往您脚边送!” “哦?不至于的呀!”丹歌子规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