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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卦中第二事 (第2/2页)
以减轻丹歌那边的压力,“例如吸引它。” 它,就是指报应了。 子规微微地探出一根手指,将一身的气息全都埋在指尖,然后散了出去,他要用这种方法吸引那报应,那报应一定距离这酒店不远,它闻到气息,一定不会舍近求远,一定会来找自己。 “只但愿丹歌比我远。”子规心中默默,却在这时,窗外闪过一排红色的光点,随后子规手指吃痛,有什么东西划破了他的手指,子规猝然收手,不及关窗,只见一道身形裹挟着黑暗从窗外探头,把子规顺着窗口往外扯去。 子规的手指上,一滴鲜血滴落下来。 “咚!” 丹歌把手中的柑橘捏碎,汁液滴在孩子的口中,这孩子眼神还是空洞的,但是生命体征已渐渐正常。 “啊!”在这破旧的房屋内,那一对不算年轻的老夫妻看着眼前神奇的一幕,喜极而泣。丹歌把孩子递给那女人,女人满含热泪抱着孩子,把头靠在孩子身上,听到了强劲有力的心跳,她的泪水更加汹涌,“活了,活了!” “仙长!”男人搬来了凳子,让丹歌坐下,而自己站在一旁,显得恭敬而感激,“感谢您。” 丹歌拿着手电,手电依然开着,看起来很怪异,但屋内没有人质疑。 丹歌并没有应声,他陷入了思索,“挂上说:赠之柑橘,百日为期,赐之名怡,不可更易,诸赏推辞,莫做停息。从这孩子的情况看来,这孩子患的是先天失魂之症,本该生来就夭折,却被这柑橘强行吊住了命,这简直不可思议。 “但结合卦象之前描述的柑橘的作用:柑橘魂涨。所以我推测这柑橘在这孩子体内建立了一道假魂,这假魂的存在时间,必是百日期限了,百日之后如果没有真魂入住,那么这孩子就会真的死去。 “而卦象让我赐给这孩子姓名,很有可能就是为真魂预定了房间,到时真魂依照这个名字投下,就不会出错。显然是这样了,而至于诸赏推辞……”丹歌环视四周,“他们恐怕也给不出来什么赏。” 丹歌想完,面容严肃地站起身来,对着面前的老夫妻两人说道:“你的孩子患的是失魂之症,一百天内就会痊愈,那会儿孩子的聪明机灵就显出来了,你们要保证你们决不能在此期间放弃掉她。” 两人急急点头,“疼都来不及呢!不会放弃的。” “但愿你们能做到,毕竟她这症状除了本能的吃喝拉撒睡之外没有任何活人的动作,你们不仅要适应这种怪异,更要克服这种莫名的恐惧。”这个歌孩子在没有得到真魂之前,就是一个有着生命的洋娃娃,那样子其实是十分可怖的。 “还有,我要给这个孩子起名,你们要保证绝不会改掉她的名字,至少这百日之内不会改掉。”丹歌声音笃定,不由争辩。 “好!”那男人连连点头,这对于他来说是莫大的恩赐,他不识一丁,如此正好不必为起名发愁了。 “请问贵姓?”丹歌问道。 “免贵,姓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