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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永福还要高出半头去,略显担忧的脸上带着些少年没有褪去的稚嫩。 三年日夜苦读,他总算是跟上了同龄人的水平,明日就要进太学读书了。之前无论是他生日还是过年过节,玉明熙都会陪在他身边,可今夜怎么不见回来。 难道是忘了他明日升学吗? 裴英知道她这一阵子很忙,可还是忍不住期待她会出现。 期待落空,一夜未眠。 第二日进入太学,堂上先生讲述的内容有些晦涩难懂,他便将内容一一记下,等到回复后再查阅书籍。 读书仅仅三年,裴英在学识上跟得快,但笔下这一手字却不堪直视。坐在一旁的同学瞥眼瞧见了他写的字,眼中露出鄙夷之色,转过头去与他人低声讨论这个“新学子”的粗陋。 下学后,裴英起身收拾书本,就见三个少年走到他桌前将他围了起来。 为首的少年站在他面前,一双鼠眼上下打量着他,撇嘴道:“你就是明熙郡主的表弟?乡野出身的穷小子也敢进太学,真是脏了太学的门槛。” 裴英不理会他们,自顾自的收拾好东西就要往外走,却被他打掉了手里的书。 他镇定道:“你们想做什么?” “不做什么,就是让你知道谁是这里的老大,别以为你有郡主撑腰就了不起,我爹可是督察院金御史,颇受三王爷青睐。” 金城自豪地夸耀一番后,伸手拍打他的脸,威胁道,“以后见了我,要毕恭毕敬的叫声金公子,若有好的东西,也得送到我手上来,明白了吗。” 同在一个学堂里读书,金城比班里的学生都年长几岁,虽然面貌丑陋却身材高大,再加上有个做御史的爹,一般人都不敢惹他。 裴英不想第一天来这儿就惹麻烦,应了声“知道了”。 听到回答,金城顿时笑的不能自已,还以为这冷着脸的臭小子有什么了不起,没想到是个任人揉捏的软包子。 金城的气焰更加嚣张,张狂道:“看你这么听话,等我娶了玉明熙,就赏你做我的洗脚奴。” 身边两人面色有些尴尬,小声提醒:“金城,非议郡主是要落罪的。” “这哪是非议,我与她同是十八岁,我爹说了,等开春就去郡主府上提亲,到时候,玉明熙就是我的美娇妻。”金城说的像确有此事,声音大到学堂外头都听得见。 被藏在心里珍视着的人别人口中却像一件便宜玩意儿。裴英紧皱眉头,蹲下身将书捡起,起身后,抬手给了金城正面一拳,打的他措不及防。 “我爹都没打过我,你竟然打我?!”金城怒吼着攥起拳头,跟在他身边的两个少年冲上来钳住裴英的手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