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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三公子被封为世子的消息。 他们庆幸自己站队慢,哆哆嗦嗦的把笺子烧了,重新写一份。 最懵的当属子脩了,他在牢中一封怨愤的血衣还没干,就被披上了世子的袍子。 人生真的是太刺激了。 大家都巴结子脩,明澜觉得自己也该给未来的大王表示表示,云昳却道:应承三公子的人已经足够多了,女公子不妨去与二公子交好。rdquo; 以前云昳喊她公主,尊敬而疏离。 明澜实在是不喜欢二公子寻奴,她觉得每次跟他在一起,受她的影响,自己要颓好几天。:为何?rdquo; 云昳:人在不得志的时候,往往会记住他此刻遇到的贵人,女公子不该只在人得志的时候去逢迎,这既不光彩也不有效。rdquo; 明澜发现这人说话真是天生刻薄。 但是明澜喜欢,她就喜欢说人话的人。 明澜听了他的意见,当所有人都选择了三公子时,她却时常在寻奴那里走动,逐渐的她就发现,其实寻奴比子脩要厉害,无论是学识还是见识。 只是他太丧了,明澜就没有见过这么丧的人,谦虚谨慎到了极点,三脚踹不出一个屁,再多的雄韬伟略见人就怂,到嘴边绕来绕去就只剩下结巴了。 甚至连侍女都敢给他甩脸子,门客零落的跟老奶奶的门牙一样稀贵,公子做到这个份儿上也是独一无二了。 明澜看不过去了,帮着他收拾了几个恶奴,又让之前自个选的几个门客辅佐他添点人气,让他长那么一点自信。 明澜每次去他那里回来都要怀疑人生,晚上睡觉脑海里都是他那张丧脸。 到后来都不消云昳说,明澜往寻奴那里跑的特别勤劲,其乐无穷,她觉得寻奴就像是一块被陈年狗屎糊了好几层的宝玉,放任着让它变成屎壳郎的一份子实在是有点暴殄天物,相处久了倒也觉出了乐趣。 一个月后,舟车劳顿的德昌公主终于进了城内。 接到消息的三天前,城内就张灯结彩,凡是见到衣衫不整的,贼眉鼠眼的都不许出门给公主看见了添堵。 而宫内的人心也一直惴惴不安,子脩起码换了几十件衣服,因为自己脸上长了一颗痘暴跳如雷。 如果德昌公主见到子脩一见倾心,万事好说,如果公主厌烦打道回府,这么久以来鸡飞狗跳的准备就付之东流了。 从公主下脚到宫里的一段路,干净的发光,明澜怀疑是被人舔过。 即便是天上仙君下凡撑死也是这个阵仗了。 德昌公主到之后,明澜随后进了宮。 德昌公主长的是真的好看,年方二八就已经有了雍容华贵的气质,那神态眼神举手投足间都从容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