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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案(4) (第1/2页)
现代社会的衣食住行都被记录着,且能长久的保存在数据库里。季则很容易就拿到杰夫·埃文的生平——自离开家乡后漂泊的18年,每次案件发生时都在当地,与死者不是毫无交集,还有那些接近侧写的个人特征。 但仅仅这样是不够的,还需要更多确切证据。警方用两天时间终于在现场不远处的某个路口、所谓的睡眠时间里,发现了可能是杰夫的身影——根据时间与距离推算,他案发时正好可以在现场。 有这样的联系,季则立刻把这人带到警局来。 韦恩负责审讯,季则和bau众人围观。 身材发福的警探坐到椅子里,常规的问了诸如案发时所在地点这类问过千百遍的问题后,摊开几张照片——上面均是身着卫衣戴帽、看不见面目的凶手。 韦恩没明说,只问:“你认识这个人吗?” 宋延判断着警方目前的证据进度,他看着照片摇头:“不认识。” “是吗?你是4月7日晚上11点出门去超市吧?11点30分就从那里离开,对吗?”韦恩敲着桌面。 “是的。” 韦恩用手点了点照片:“那这人一定不是你了?” 宋延点了下头。 “那么,这个人呢?”韦恩推出另一组摄像头录下的照片,前几张还是一样身着卫衣戴帽、看不见面目的人,后几张是已经拉下帽子的杰夫。 宋延仔细辨认,前面戴着帽子的几张照片都是在现场周围,后面原主露出脸来是在自家附近。关键是警方把照片下段裁掉,他不知道这都是在什么时候录下的,时间上根本不知道怎么辩解。 韦恩盯着他:“你想解释下你为什么离开超市没有直接回家吗?或者说,又为什么那天去了案发现场?” 也怪宋延没有记忆,只能随机应变:“您在说什么呢?警官,我去完超市就回家了,根本没去过你们说的什么案发现场。” 原主住的区域流动人员很多,来来往往的不知道什么时候邻居就换了人,他家楼下还是昨天刚搬进来的,找目击者太难。而且原主要真是凶手,有这样的杀人计划,也不会毫无准备就被录到吧? 他在赌,赌根本没人知道原主真正的回家时间。 韦恩一直观察着他,对方面上茫然,但手指无意识的小动作却表明对方的心情不平静。 “你看不到这些照片吗?”他一张一张翻给嫌犯看,“你从家里出来去了三条街外的超市,然后来到案发现场杀了死者,直到这时你才回家!” “不!我没有!”宋延立刻道。他扣住手没掩饰自己的紧张,紧张是正常的,眼看着自己即将平白无故被冤枉还不能紧张下? “我只去了超市,不信你可以问老板!我买了些酒就回家了!” “那么谁能给你证明呢?杰夫?” “我、”宋延顿住,很为难,“我是一个人住。没人可以作证,不然你可以去问问邻居们?我回家后真的没有出门。” 闻言韦恩看一眼玻璃,他知道那背后站着不少人。 到此算是陷入僵局,他们是找到两组摄像头,但杰夫露出脸的那张确实是他去超市那时候录下的,案发现场附近录下的视频也就那么两段。他们既没找到凶手离开现场的具体路线,也没找出目击证人,就连杰夫回家的真正时间都没有确定。 找杰夫过来,也是因为在推测上他的时间对的上,还有经验丰富的老警察凭身形和走姿认定这就是同一人,但这些能拿到法庭上去说吗? 季则接收到信号,知道韦恩没辙了。他们确实没有证据,这次也是想试着诈一诈嫌犯,结果嫌犯连一瞬间的动摇都无,果然这种方法对连环杀手没用。不过最主要的是让bau看一看这人。 他问一旁的bau主管霍奇纳:“能申请到搜查令吗?” “这样程度的还不行。”霍奇纳一身西装立在屋子中央,面容严肃,自带冷峻气场话也不多。 这些都是街面摄像头录下的,清晰度不够,再加上深夜、戴帽、嫌犯一直低着头。就算在那一天杰夫穿着同样的衣服出门,他们也没法证明这是真正的杰夫。哪怕他跟侧写非常接近。 季则捏了捏指尖。 如果杰夫真是凶手,只要去他家就能找到证据,毕竟嫌犯收集了那么多纪念品,可现在没有搜查令。就他个人而言,私下跑去嫌犯家里也不是不行。手段不合程序,但查出的证据依旧是有效的。 * 宋延的第一次审讯就这样结束,他不认为警方所掌握的就像他们表现出来的这么多,对方的态度说明一切。现在时间还短,很多细节还没被发现、很多鉴定结果还未出来,要知道现代犯罪哪有不留任何痕迹的? 他把家里清洁一遍,衣物该扔的都打包扔了。 要知道也不是所有的痕迹都能够准确被人发现。 收获垃圾一袋的季则脸有点黑,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