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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欢心中一喜。 她正要对这人三叩九拜,顺便感谢一下他祖宗十八辈的时候,只见男子广袖一挥,成欢连人带勺子一起飞了出去。 “哗啦!” 脚跟才刚站稳,成欢便被兜头泼下来的水,浇成了落汤鸡。 “哈哈哈!” 上方传来惊呼声和嘲笑声,成欢来不及去看,只觉无数信息像是潮水般,铺天盖地的涌进了她的大脑里。 「她」,也就是原主,现在这具身体的主人,也叫成欢,一个标准的舔狗。 被她舔的那个人叫向浩轩。 这个向浩轩不仅人帅学习好,家中还有矿。所以,自然而然的就成了众多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原主的长相虽不差,家中也有着矿,但是,上帝把智慧洒满人间的时候,就她一人撑了把伞,所以…… 脑子理所应当的便比不了别人了。 与她一起做舔狗的,还有隔壁班的庞雪雁。 这个庞雪雁,虽然家境一般,相貌平平无奇,但架不住人家脑袋瓜子灵光,做舔狗也做得相当的低调华丽。 向浩轩被众多女生视为白马王子,那自然就是只可远观不可亵渎的存在。 但凡谁要是跟他走得稍微近了一小步,那绝对会成为全校公敌。 于是,那些喜欢向浩轩的女生,全都悄悄的暗恋着,从不敢有人表白。 但是,原主却不一样。 她执著而又大胆的认为,爱一个人就应该要大声的说出来。 于是,她不仅当众给向浩轩递了情书,还不忘隔三差五的献下殷勤。 所以,缺心眼儿如她,硬是凭实力成为了全校女生的眼中钉,肉中刺。 这个时候,庞雪雁出现了。 在别人都对原主冷眼相待的时候,她不仅没有对原主表现出任何的敌意,还进行了一番糖衣炮弹的攻击。 之后,顺利的把原主发展成了她的死党闺蜜。 第2章 这个同桌不太冷(2) 由于庞雪雁惯会伪装,时时刻刻都是一副柔弱小白花的模样,而原主又是霸道任性、死不讲理的小太妹,所以…… 即便庞雪雁和原主走得很近,也没有一个人敌视她。 相反的,大家还都很同情她—— 瞧瞧!瞧瞧! 那个死不要脸的成欢肯定是暗中威胁庞雪雁了。要不然,温柔善良的小雁子怎么可能会和她这种人走在一起? 在和原主做闺蜜没多久之后,庞雪雁有一次「无意」间说漏了嘴,「一不小心」说出了自己也暗恋向浩轩的事情。 讲义气如原主,非但心中没有醋意,还豪爽的拍着庞雪雁的肩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