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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子给人丢过去。 老板娘没歇多久,又躺在床边高唱塞外歌谣,胡语汉语混杂着唱,颇有意趣。 陆杨躲出门外,看着远方夕阳,安静地喝水。 他出关已有三个月了。 三个月前,他们四个刚出关没一天,不知是与哪路神仙犯上冲,一个夜里,突然刮起了不小的飙风,将他们四个吹散了。 陆杨那时睡得正深,是个难得的好觉。可惜再一睁眼,不但人都没了,自己的剑也丢了,浑身上下,除了衣服好好的,就剩一只破扳指在手上,可谓穷途末路。 他又渴又饿,好不容易搭上一行商队伍,隐藏武功为人打打下手,因实在太能吃苦耐劳,长得又周正,被正好搭骆驼的老板娘看中,带回了这座小城里。 相处两个月左右,陆杨逐渐了解到,这位看上去憨憨傻傻的老板娘,应当是西域某国的一个大贵族家千金,因为喜欢交朋友喜欢四处闯荡,就带了些钱出来游历,也就是玩。 落在这座小破城里,开店也不是为了挣钱,时常自己搭进去不少,又是个十足的甩手掌柜,经常出门好几日不回来,一点也不担心店随时倒闭,十分放心地扔给陆杨打理。 陆杨也终于体会到,上司做甩手掌柜是一件怎样无奈的事。他每日打扫门庭,迎来送往,又自己杀羊备货,再问问过路者有无那三人的下落,这样稀里糊涂地过着日子。 他今日看着天边的云彩,看见那一抹红,忽然觉得,以前是不是有些对不起沈云开了。 风禅道:“你最近怎么总不说话。” 还好意思提。陆杨翻了个白眼,在这地界,张嘴就是一口沙,能说什么话?若不是为了他,谁乐意往这关外跑,回百乐城做张大掌柜的私人助理不好吗。 张悄悄十分厚道,出手大方,临别前为四人备了不少东西,看陆杨一套衣服恨不得穿一辈子,穷得叮当响,便为他挑了几套结实耐艹的好衣裳,还给他备了条漂亮又实用的剑穗,以及两双耐磨又轻快的靴子。 感动得陆杨差点落泪,恨不得把扳指随意找个坟头一扔,留在百乐城当她的终身保镖。 可惜,现在那些东西都被风刮跑了,剑穗也跟着剑不晓得落哪儿了。陆杨偷偷叹了口气,若是二师弟知道,他送自己的剑被他弄丢了,又不知道得生几个月的闷气。 风禅是个闲不住的,嘴碎,用陆杨的话来讲就是嘴漏风。成天除了在扳指里休养生息,便是时不时突然冒出来一两句话吓吓陆杨。也好在有他喘着气,陆杨才觉得,自己这日子不算行尸走肉。 等老板娘歇好了,她晃晃悠悠地出来,破天荒地拍拍陆杨的肩,说本掌柜也要体察民情,今天你坐后院歇着就行,我要招待客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