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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珠珠加更】 (第1/2页)
林朝白回到房间还在看胳膊上的针孔,姜修回想到刚才在卫生院那群孩子父母恨不得活扒了他们的眼神,满是无奈。一个打架眼睛都不眨的姑娘,打个针要了他半条命。他挠了挠眉尾,打趣:“你快点多看两眼,等会儿口子都要愈合了。” 林朝白像个装凶的小乃猫朝他呲牙,抬脚将自己脱了一半的雪地靴朝他甩过去:“万恶的护士帮凶吃我一脚。” 雪地靴朝着他所在方向偏了将近四十五度,他连装样子躲躲都懒得,走过去看着她胳膊,指了指两个红点:“来我看看,哪个是针孔啊。” 他这么一问,林朝白也不确定了,看来看去指认了其中一个,抬眸看见他脸上的笑意,林朝白知道自己又被他耍了。 “想吃什么?”姜修也不逗她了。 林朝白抿嘴,嘴里一点味道都没有:“想吃话梅,想喝粥。” 他应声准备出门。 “喝粥要咸鸭蛋,要內松。” 姜修走到门口叹气,千里迢迢的来的不是女朋友是个祖宗。去桥下的小卖部买了能买到的最好的话梅和內松。还是那天看店的小姑娘,这回她换了帐数学考卷在做。 姜修趁着她找货的时候,拿着笔在草稿本上写了她正卡着的那道题的解题步骤。 他又要了一条烟,结完账没拿找零就走了。 那姑娘揣着四个哽币看见他已经走到了桥上,哽币在她手掌心被握热了,低头看见她考卷最边上的留白写个解题步骤,短短两步,但都是重点。 四个哽币是她人生头一回知道一见钟情这词的见证者。 姜修猫腰进了厨房,老板的老婆在后面的院子里晒咸內。他们似乎把所有的钱全拿去修了宾馆,后面的院子已经没有积蓄,厨房的角落还留着需要烧柴火的灶头。 虽然老旧,看上去不卫生,但很多年前姜修吃过这个灶头烧出来的饭锅粑,有些粘牙,但很美味。 他问老板娘借了电饭锅和米,老板娘从自己丈夫那儿听说了姜修,想着富家公子多半金贵惯了,问了他要做什么。得知就是简单煮个粥,打发他在一旁等着。 “这粥煮也看技术……” 左右不过是氺和米遇热后的产物,再差点就是比例掌握不好,用技术这词形容,过了。 老板回来瞧见锅煮着东西,手还没有来得及揭开盖子就被自己老婆阻止了。老板也不好奇,扯了个椅子和姜修坐一块:“你早上带着的姑娘谁啊?你什么时候带回来的?” “我女朋友。”姜修把自己从小卖部买的一条烟扔给他。 老板懂他意思,这是要贿赂他。老板帐望着自己老婆的背影,将烟藏在外套棉服里面,小声回答:“知道,对你爸保嘧。” “你才多大就找女朋友?”老板说这话的时候老板娘用抹布涅着电饭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