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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刑事犯罪科_分节阅读_27 (第1/1页)
——竟,又是石头菩萨。 第二回(上) “凡验官多是差厅子,虞候,或以亲随作公人,家人各目前去,追集邻人,保伍。” “呼为先牌,打路排保,打草踏路,先驰看尸之类,皆是搔扰乡众,此害最深,切须戒忌。” ——《洗冤集录》 来松阳的第一夜,段鸮算是有个正经地方歇下了。 段元宝一个小孩子家,天一黑后就得去睡觉了,可通常到了夜里,却是他这个当爹的才要正经开始忙活的时候。 “咱们以后就住这儿了吗,爹?” 段元宝问他。 “嗯,怎么样?” 段鸮回答。 “还行,比从前好多了,好像终于有个能躺下好好睡觉的地方。” 这话,小娃娃说的很平淡。 这松阳县的义庄明明很小,处处破旧贫寒,但却也是他自出生以来和他爹住的最好的地方了。 从前他们二人只四处漂泊,段鸮因脸上的伤常被人看不起。 两人的日子过的也是拮据,虽靠给各州各府做些案子上仵作工作赚取银两糊口。但每过一段时间,他爹就会带他走人。 “那你喜欢这地方吗,爹?” 段元宝想想问他道。 “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