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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身农民把歌唱”,日常恶作剧欺负原主。 后来原主不堪其扰,外加没钱维继生活,自杀去世。 闻初走进去把原主的课本教材和一些个人信件都整理了出来,顺带又拿了几件可以换洗的衣服。这些东西比这间豪宅里的其他东西算不上几个钱,因此也没人拦着他。 他还悄悄顺走了一些小的首饰,那些原本就在他书包里放着,当时是想着要准备好送给宋至的,但还没送出去就发生了这样的变故。 闻初拉着行李箱往外走,顺手给手机开了一个新的账户。 他出去找地方把这些首饰和自己身上的那块名贵手表一同当了出去,然后把钱转入了账户中。 当的钱不算少,但是他上的学校是全帝都最好的,又是高价被他父亲塞进去的,里面要不是帝都有头有脸的富家子弟,要不就是天才学霸。 学费以及各项花销高得离谱,这么点钱一对比就有些不够看了,也不知道能撑多久。 等他办完这些事天已经快要暗了下去,闻初折腾了一天饭都没来得及吃一口,此时腿脚酸软人都快废了。 汤圆问:“主人,现在要去哪?” 闻初说:“吃饭!吃完饭找地方住,”他有些可怜巴巴道,“找最便宜的住。” 作者有话要说: 第47章 宋白枫嗤笑一声:“继续装。” 闻初在路边嗦了一碗香辣辣的面, 肚皮喂了个半饱,这才觉得整个人都活了过来。 吃完饭就找了家便宜的酒店凑合住一晚上,不过那地方说酒店实在是抬举了, 应该称它破烂屋子更为贴切。 墙壁上贴着的墙纸已经泛了黄,破了大大小小的洞,可以看到里面灰不拉几的水泥墙面,边边角角挂上了蜘蛛网,一眼看去灰扑扑的, 闻初觉得这里拍鬼片取景再合适不过了。 房间内的各种设施也都缺胳膊少腿掉漆少盖的,看来看去只能想到“年久失修, 破烂不堪”几个字。 闻初白天刚从宋白枫家里出来,现在忽然住到这种地方,落差太大, 他颇有些不适应。 所幸洗澡的设备还都勉强能用。闻初心大无比, 美滋滋地冲了个热水澡洗漱后便上床睡觉了。 第二天正好到了周一, 他按时去了原主所在的学校——弗格斯。 弗格斯是帝都最好的学校之一, 开设了许多专业, 教学要求较为严格。 钟淮学的是经济系, 这也是大部分富家子弟会选择的方向, 宋至也是这个专业。 两人还在同一个班级。 原主的成绩并不怎么好, 平常除了鬼混就是谈恋爱,外加原主的父亲对他没什么要求, 反正都有他护着,钟淮就更加放飞自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