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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太喜欢军人了,他们抄起武器,艰苦训练多年,即受任于败军之际又奉命于危难之间,奋勇厮杀,受伤与辛苦对他们来说不过是家常便饭。 前面是冰冷残酷的敌人,后面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百姓,是军人们要拼死守护的人。 这幅以军人为黄金比例分割线,百姓与敌人被分割两边的画面,无论什么时候想起都令我激动澎湃。 多希望,多希望他们能步步紧逼,势不可当,所向披靡地,战胜敌人。然后拖着沾满血的战袍,喝上一口温热辛辣的酒,大口吃肉,扎扎实实地睡上一觉,醒来后生龙活虎,继续保家卫国。 第一次写书,描写不够细致,若有不妥之处还望朋友们斧正,这是大家同我对军人的尊重。 万分感谢! 这就是我心中最为澎湃的存在。 ——————老老乌龟2018.7.25 第4章 败絮 来到一家布置温馨干净的糕点店,宋榆雁选了几份模样好看又好吃的点心,三下五除二搞定。 “唔,真不错。”鼓着腮帮子宋榆雁由衷地赞扬。 “小姐喜欢就好。”那老板并没有表现出对宋榆雁的藐视与敬畏,只当她是个普通的小女孩。 宋榆雁有些舍不得地道:“你家以后会关门吗?” “不会。”老板笃定地看着她,语气有些小骄傲,“我家这百年老店,我爹我家这店,是从宋国开国元年开始摆的。” “开国元年?难不成太,祖还吃过?”罗成低沉开口,语气有些不屑。 罗成说的“太,祖”,便是宋国的开国元君,宋太,祖宋归。 这老板何其狂妄,什么东西这么好吃能开这么多年? 那老板皱了皱眉头,也没有表现出过多的愤怒,冷静道:“客官您爱信不信。不过我家的东西绝对好吃,如果太,祖真的吃过,并且还活着,一定是记得的。” 罗成冷哼一声,没再搭理。 太,祖会还活着?人家谥号都有了,还会活着? 宋榆雁不管他们在聊什么,自顾自地吃。前方不远处有些吵闹,她立马被吸引住跑过去。 “罗成叔,咱们过去看看。”说罢,也不等罗成同意,直接跑了过去,小裙子在身后一摆一摆地,像一只灵活的小燕子。 “你这个小贼,小小年纪不学好,不好好做一个乞丐去乞讨,竟敢来偷我家的金条!”一个面相粗鲁的男人抓着一个小乞丐的衣领,唾沫横飞地讲了好长的一串话。 小乞丐穿着一身破烂衣裳,露在外面的皮肤白皙却布满伤痕。头发乱糟糟的,挡住了他部分脏兮兮的脸,但不难看出是一个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