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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我记得当时自己在心里很不屑,气质?迷人?想起他穿开裆裤的时候被我耍得团团转的情形,我就暗暗好笑。现在看起来,还真有点道理,连我这个对他知根知底的人也差点被迷惑到了。 “你现在还练毛笔字吗?”我突然没头没脑的问。 他抬头奇怪的扫了我一眼,“早不练了。” 我便没再发问。暗自嘱咐自己收敛心神,不去看他。正在想着一会儿怎么去找老宋呢,忽然感觉他的手稍一用力,有骨头碰触的“圪塔”一声,我还没来得及惊叫,他就已经放了手,笑嘻嘻道:“好了。” 我愕然的扭动了一下脚踝,果然没再有牵绊的感觉,然后站起来,赤足走了两步,真的没问题了,只是仍有点微微的疼。 “刚才有点脱臼,现在正了位,但还是要小心点,注意休养。” 我彻底服了,好奇的问:“你们家真的是医学世家?” 他吃吃的笑,然后才道:“当然不是,只是我对医学一直比较感兴趣,所以闲时读过几本医书。” “那你为什么不报考医学专业?现在的好医生实在太少,你去做,应该不差的。” “我听说读医大,还要抱着死人睡觉,有点那个……怕怕。” 我噗嗤笑起来,“真是个胆小鬼。” “是啊!”他这次没反击,叹道:“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挺胆小的。”他的目光就那么深深的投过来,仿佛有别样的意义,我突然就胸闷气短起来,今天这是怎么了?还是那句,诸事不顺。 好在很快他就恢复了常态,耸耸肩道:“我得走了,还有个会要开。” “哦,好,我也得走了。”我如梦初醒般的道。 我终于在办公室逮到了老宋,由他出面,果然顺利的把事情搞定了,吴主管,唉! 9 那一对Tiffany的耳坠 隔天是周六,早上九点才起床,家里空无一人,爸爸照例出去会老友了,妈妈退休后在外面找了份小工做着,既能贴补点家用,也可以打发无聊的时间,美中不足的是,没有休息日。 脚仍是隐隐作疼,这跟喝黄酒一样,当时没觉得什么,后劲却足。我只得按耐了出去逛街的想法,虽然为了工作已经好久没出去过了。 吃过早饭我继续躺回床上,阳光照进来,身上暖暖的,心里就有了实在的感觉,我喜欢这样的冬季。 随手拣起《浮生六记》接着读。这书其实还是在高中时买的,但从来没耐下性子来看过。 前一阵心灵闹饥荒,就去整理书柜,翻出了这本书,顿觉文笔隽永,字字清丽,那些几百年前的小情小趣,悲欢离合一时激荡了我的心神,几度落泪。近来总有沧桑之感,对人生也多了些感悟,大概真的是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