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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 (第1/3页)
抢手机的“小贼”摔在了地上,随后而来的就是毫无章法的拳打脚踢。 跟着青年一起的女生都惊呆了。 周围不明所以的同学也都看傻了眼,不过也有脑回路神奇地与安恬一致的男同学反应过来,立马上前帮忙。 倒是有些看明白的同学表情诡异:这,这不是网上耍帅要女生联系方式的套路吗? 眼睁睁看着莫少被安恬打得鼻青脸肿鼻血长流,又被几个男同学揪着后脖领反剪双手抓了起来,女生终于反应过来,连忙推开围观的人,狼狈艰难地挤了进去:“快放手快放手!这位是莫家的少爷!” 也不是每个人都知道什么莫家,有耿直男生就唾弃地瞥了那女生一眼,“嘁,还少爷呢,这都啥年代了,搁这儿整啥少爷?我还姥爷呢!” 女生都要疯了,跪在地上抖着双手想要去捧莫少的脸,却又怕弄痛了他。 要知道这位莫少可是小心眼得很,女生只是他目前感兴趣的一个猎艳对象而已。 “不是!这位是,是我朋友。” 安恬抱过围观同学帮忙捡起来的书,听了这话,斜着眼睨她:“哦,你朋友就能冲上来抢我手机啦?你给帮忙赔钱?” 女生傻眼,愣愣地都反应不过来,下意识顺着对方的话去思考:“不是,不是没抢到嘛。” 安恬眉毛一竖,嗓音拔高:“哦,你还可惜上了是吧?好哇你们肯定是同谋!我手机没被抢到,那是我反应快,还有这么多同学帮忙!” 说着,还看了看周围的同学。 但凡被她目光看到的同学,都忍不住油然而生一种自己干了件见义勇为之事的豪情,一个个挺胸抬下巴,赞同点头。 “没抢到,那也不代表你们就没犯罪,杀人犯没把人杀死,那就不叫犯法啦?同理可证,你们抢东西没抢到,也是抢劫犯!走,送警局!” 第21章 【辣椒妹妹7】假设 “安小姐,你这样的反应委实太过激了。” “过激?噢明白了。警察哥哥,这位律师在教导我们以后遇到被抢劫的时候不能反应过激,一定要等弄清楚了抢劫犯的真实身份才能有所反应。我们国家的法律条文原来是这样规定的吗?” 突然被cue成小哥哥的四十多岁警员干咳一声,板着脸瞪律师,“我国的法律条文当然不是这样规定的!事实上安同学这样的反应才是最正确的。不管抢劫一事是否属实,嫌疑人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他人的安全距离。” “华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女干、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干了这行也是几十年了,警员很懂得怎么跟这些律师说话。 既然你是拿着法律当盾牌,那我就给你一条条背法律法规。 当年考试的时候那些大部头可都不是白啃的。 跟安恬一起接受笔录,本来还心有惴惴的几个学生听完,顿时安心了。 原本他们还以为真要发生电视剧小说里那种,有钱人一个电话下来,警察局局长就要屁颠儿屁颠儿放人,然后他们这些社会菜鸟再接受反咬一口的报复。 要是安恬知道他们的这种想法,怕是要翻个白眼。 现在网络这么发达,随便用点钱就能上热搜,国内有一群盯着各种事炒作吸睛的自媒体,国外有没黑料都能糊弄几大篇的人士,哪个警察局高官能傻到为了他们这种小事亲自下场? 有也是像原主被莫少逼死,老歌被安排车撞个半死这种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