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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总算反应过来,初中时候的班主任挺牛,会把一段时期学生的优秀作文亲手用电脑打出来,然后打印出来供学生观看学习。不光看,作文课还专门让学生朗诵,这篇作文他当时就朗诵过。甄珍这两张纸,应该就是那时候留下来的。 “你那时候作文很好,我还记得你最喜欢写项羽。” 吴冕腾的想起刚结婚时甄珍对他说过的话。 原来她不止记得,还把他的作文给收藏了。 吴冕又看了看那个笔记本,是个淡紫色封面的线装本,牛皮纸内页,甄珍工工整整的在笔记本上誊写了一遍他的作文。 他又翻看另一页,也是作文,上面有两篇,被甄珍同样在后面标注了他的名字,说明也是他写的。但吴冕已经不记得了。 吴冕静静的看着甄珍的字,只觉得眼眶酸涩。 那时十三四岁的年纪,贪玩爱闹又中二,总是目视前方畅想未来的光明闪耀。不知道有一个女孩子能如此细水长流的默默爱慕他许久。所有人都只记得他只是一路的优等生,唯独她记得少年的他钟爱写项羽,记得他随手写过七言律诗。 “飞雪迎春,百花争艳,漫湖畔江月,独泛孤舟;满江映月,波光粼粼,醉杨柳春风;月色朦胧,把酒高楼,忆浩荡春愁。醉梦壮志未酬,恨血染乌江尽东流,江春今有暖,不见孤舟,梦回千年,往事如稠,乌驹跃江,霸王幻想,东山再起斩群方,跃长江,问鼎中原日,笑对刘邦!” 吴冕看着作文的结尾,隔了十多年再看,只觉得羞赧中二。他想笑,最后却是摁住眉心,别让自己流泪。 这纸,甄珍收藏了多少年?大概有十七八年了吧,被她藏在笔记本里,跟着她的这些宝贝一起颠簸许久,始终未曾丢弃。 那时骄阳似火,他站起来读自己的文章,四周皆静,大家面孔稚嫩年轻。年少的他意气风发,骄傲放纵,不知道有个女孩姿态端正的坐好,认真的看着他。 三月初,吴冕跟随援疆队伍,启程去新疆。 他被安排到甄珍支教的地区,当然,不否认有刻意为之的成分。当时做出这个安排时,赏识他的领导觉得有点可惜,其实当时有一个很不错的岗位,更专业,历练的机会也更多,吴冕主动申请想去妻子在的另一个地方,他领导觉得有点委屈他了。吴冕倒是处之坦然。 甄珍支教的地方是一个农场,属于典型的功能型城镇,虽然行政范围面积很大,但人口聚集地的面积很小,真正的地广人稀,大部分还是耕地和农场。而真正的居民区步行就可以横穿,尤其机关政府和当地唯一的中学距离只有一千米,别说坐车,就是步行,吴冕十几分钟都能从他的工作处走到甄珍上班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