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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第117 判若两人 (第2/3页)
婚姻都长,你为什么不选择他呢?”我听杨慧君好像说过,但记不太清楚了。 桃花依旧开始给我做胳膊,她面无表情地说:“不是没钱吗?他太穷了。” “你们是大学同学?” “我没念过大学,连高中也没念完,我们是初中同学,我们在初中的时候就好了,我不是跟你说过我曾经离家出走过吗?就是跟他,可是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城市,我们根本没有生存的能力,没办法,不到一年的时间我们就回来了,当时我们也算分手了,因为两家已经反目成仇,尤其是我家,我妈甚至带人打到他家,说是他把我拐走了。” “你们后来又来了一个美丽的邂逅?”这种情景对我来说不难,我的小说里经常有这样的场面。 她坐在我身边,开始给我捶腿,说:“我和他真的有大约十年的光景没见面了,在我结婚快一年的时候,我们同学把分散到四面八方的人都找齐了,他哪个时候去了国外打工,听说赚了一些钱,才把媳妇娶上。我们见面的时候,都挺有感觉的,毕竟我们当时分手并不是因为感情,而是败给了现实。” “就这样你们旧情复燃了?”这是一个老套的故事,但杀伤力却极强。那种流行坊间的语言,还是有它的一定道理:同学会,同学会,拆散一对是一对。 她许久都没有吭声,室内的彩灯落在她眼睛里,红红的。这无声的悲哀更加重了某种戏剧效果,我的心总是无法集中在她与这个同学的交集上,而是总打岔在那个叫孔蒂的男人。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任何越轨的举动,只不过是吃了两次饭,我那个时候怀孕都快七个月了,就算我想怎样,我又能怎样?”她张开双手,有一种无可奈何的隐讳。 我也挺诧异地觉得不可思议。 她用手顺势擦了一下眼睛,掩饰着说:“别提了,我第一任丈夫我们是真心相爱,我们恋爱一年的时间里,基本没吵过,我连肚子里的宝宝的性别都知道了,是个男孩,可就是因为他,我们……我们不得不分手……” 我觉得有些荒唐,就问:“就因为你们在一起吃了两顿饭?这男人也太小心眼了,你跟他分手也没什么遗憾的,以后也过不长。” 她摇头否定了我的说法:“不是。他是知道我曾经跟他在一起的过往。我和他的事,我的同学很多都知道,毕竟我们也都是邻居,我老公一开始没太在意,我到现在也不知道到底是谁把这件事告诉了他,这下他不干了,他说自己无法忍受一个女人在成为自己妻子之前,与一个男人同居一年的情形,他怪我没跟他说实话,你说这样的话,我能告诉他吗?” 我有些气愤地说:“就算这样,你的孩子都多大了?为了孩子,他也不应该这样呀?” “他说正是因为孩子,他才不能和我在一起,他说如果孩子出生了,我们又不能给他一个平静的生活,那我们更不是一个负责任的父母,反正他是铁了心的要离婚,他说如果就算我能原谅你们,你还敢和他约会?说明你们旧情难忘。反正那会也年轻,我看他一个心眼的要离婚,也特别冲动地说,离就离,孩子我才不要呢。” 我有些胆颤心惊地问:“你真把孩子做了?那可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呀。” “我能怎么办?当时也太小了,我结婚的时候才二十三。我家和他家都不打算要这个孩子,我妈说了,如果真有一个孩子跟着我,我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本来就是离婚的女人,再带个孩子?他家也不要,如果我硬要拖下去,他们是没办法的,因为我的特殊时期,她是不敢提离婚的,但他的心不在我这里了,我又能怎样?他和他的家人是软硬兼施,后来给了我家一笔钱才算了事。我现在都不敢想当时的情形,太乱了,两家的战争一触即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