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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分所以偷懒了、你靠时间的积累辛辛苦苦勤修不辍还是能弥补的了这差距的吧? 还真不是。这些人在发现了自己的练武天分之后简直就像打了鸡血一样,个个都在为武发痴的路上越走越远。走得越远就会发现原来练武这么有意思,越有意思就越想练下去,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个永远也出不去的怪圈,茶不思饭不想,一心一意只想练武,颇有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入魔趋势。 而正不巧,薛书雁就是一个这样的“武疯子”。 人人皆知妙音门薛书雁武艺高强又忠心耿耿,好像就没有她不会的东西,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她其实也是有最偏爱的武器的: 雁翎刀。 她的剑法师承自妙音门的冬护法,武学理论和杜云歌一起师承自春护法凤城春,还和妙音门门主杜云歌一起练过相当一段时间的合璧剑,按理来说长剑才应该是她最谙熟的武器,但是她是个胡人,还是个从来就没费心掩饰过自己身世的胡人。塞外游牧部落向来秉信弱肉强食的草原法则,生活在无垠草原上的游牧者们个个都是马上能对枪、策马走四方、身量尚未成熟就能舞刀弄枪的英杰,要说一个胡人用刀用得不好,那才真是奇了怪了。 但是从来没有人能知道薛书雁的雁翎刀的名字,因为这把刀就是最普通的、地摊上几十文钱一把的刀。 一把刀如果不出名,其实那也是不要紧的,只要它的使用者足够有名就可以了。就好比薛书雁和她的雁翎刀,向来都是不轻易出鞘的、能令人闻风丧胆见刀识人的凶物。 何蓁蓁在心里腹诽了一百万次今天不知道为什么这么拼的薛书雁:薛书雁今天这是吃错药了?这么拼?!知道的可以说这是个比武招亲大会而已,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跟她有杀父夺妻之恨呢,拿出这么个架势来简直就是在明摆着跟我不共戴天!! 不过堂堂何家庄庄主毕竟是个人精,很快就调整好了自己的表情和心态,对着站在她面前一言不发的薛书雁笑道: “不会吧,薛师姐也来跟我抢人?你们这是要搞什么呀,不厚道,忒不厚道。” 她眼波流转之下,自然而然地就瞥到了端坐在高台上的杜云歌,便飞了个眼波过去。但是像她预想中的杜云歌被她撩得双颊绯红的那一幕并没有出现,年轻的妙音门门主反而像见了鬼一样匆匆地移开了目光,那种冷淡而矜持——至少在外人看来是这个样子的——的神色真是无人能看了不动心。 何蓁蓁失望地想道,看来是没有办法让杜云歌对自己一见钟情、继而把薛书雁这个武疯子拉走了。没关系,来日方长,后会有期,她对自己勾人的本事还是很有信心的,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若假以时日,她肯定能把杜云歌从妙音门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