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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第3/3页)
,但甜甜的。 “我乐意管。”她嘟起唇,又亲一下,“我还要管一辈子。” “说得好听,怎么证明你说的是真的?” 陈酒想了想,好像真的不能。 “是不能。”她眼睛弯弯,手指刮着他的喉结,“一辈子没到个头儿,没办法证明我说的是真的。” “是么。” “那这样,”她好商好量,“等这辈子到头了,你再来问我一遍,行不行?” 陈群被她逗笑,“等真到头了,我已经死了,还怎么问?” 陈酒觉得好有道理,委屈道:“你干嘛总问我这种莫名其妙的问题。” 陈群把另一只手插进大衣口袋,嘚嘚瑟瑟,“我乐意。” “……你无聊。” 两人的身影渐行渐远,逐渐消失在人群末端。 购物区附近,旋转门站立的一男一女一儿,目送他们远去。 闫少霆下意识推自己鼻梁上的墨镜,推了个空,这才想起自己的宝贝墨镜还架在身边这小家伙的脸上。 陆寻抬头,大大的墨镜遮住他小小的脑瓜,他望向身边的人,问道:“闫叔叔,陈群哥哥不和我们一起吗?” “你先解释一下为什么他是哥哥我是叔叔。” 陆寻一本正经:“他是神仙,神仙都是哥哥。” 闫少霆拿回墨镜自己重新戴上,新奇道:“神仙,什么神仙?” 岳濛:“小神仙。” “啥玩意儿?” “陈群的外号,他员工取的。” 外号这玩意儿,名声大了谁都有。闫少霆吃喝嫖赌出了名,人送外号“祖宗”。 活脱脱一祖宗。 闫少霆好奇:“为什么这么叫他?” 岳濛:“你觉得呢?” 闫少霆:“有钱人的快乐,快活似神仙!” 陆寻:“叔你太俗了。” 小家伙从小长在不夜城,小小年纪混成了人精,居然敢直接下祖宗的面子。 闫少霆笑呵呵的也不恼,又问:“那你说,为什么管他叫神仙。” 陆寻老实摇头,表示不知道。 岳濛:“因为他身上没人味儿。” 闫少霆懵逼:“什么玩意儿?人味,女人味还男人味?” “……” 陆寻叹气,“叔,有空多读点书,你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 “你这小子!” 闫少霆被噎得说不出话,岳濛却是望着看不见人影的尽头,微微失神。 一直以来,陈群的外号就是小神仙,他不像个人,没有烟火气,也没有太多情绪。 可他偏偏又有钱,有数不完的钱和数不完的寂寥,这样的人,和这个世界不太合拍。 世界不喜欢他,他也不喜欢这个世界。 岳濛很多次都怀疑,或许哪一天,陈群会悄无声息地离开。 可现在看来,没有担心的必要了。 他开始像一个正常人一样地生活,有喜怒哀乐,有情绪波动。 有牵挂,也有爱情。 尽管笨拙,尽管惶恐不安,可能看出他的努力。 他在努力地爱上这个原本不喜欢他的世界。 这样很好。 这样就已经足够了。 —— 原本想尝试写甜文,但经验不足,我可能还是比较适合发刀子。 这本快完结了,数据不是很好,谢谢一直喜欢的你们。 下本还没想好,这就是一时兴起,也不确定能不能抽出空来写,先不做承诺了,免得打脸。 就这样,爱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