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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而出的“你觉得个屁”。 但是季泽帮他找来了黄毛狮子,他不能骂人。 等沈初换了药重新包扎后,季泽把三个瑟瑟发抖的小动物打发走了。 沈初把衣服穿好,对季泽语气难得柔和了些,“以后少管闲事。” “闲人管闲事呗。”季泽双手插兜,低头踢着路上石子,整个人显得散漫又随意。 “你图什么?”沈初问。 季泽双唇微张,下颚动了动,又闭上了。 直说图他这只兔子会不会被打? 他好像就是这么直接,他下贱。 “好人做好事不图回报。”季泽一本正经,“我姓雷名锋,你可以叫我的小名,季仔。” 沈初看着眼前活泼好动的大高个,忍不住把已经重复了两边的问题又问了一遍,“……你真的是狼吗?” 季泽手又开始不老实,揽过沈初肩膀往自己身上一拢,眯起眼睛,把唇凑在他的耳边,轻飘飘地吐出一句话,“同学,撸尾巴吗?” 季泽帮他收拾了黄毛狮子,也连带着威慑了其他食肉动物。 似乎托了那只大尾巴狼的福,最近一个多星期,没一个人过来找沈初的事。 沈初不知道季泽为什么要帮自己。 但是这种仿佛被人罩着的感觉让沈初非常不爽。 是非常、非常的不爽。 没有食肉动物惹他其实算是好事,沈初脾气不坏,平日里也不是个刺头。 但是出于沈初别扭的个人原因,被人保护着的安全更让他隐约泛着恶心。 季泽或许也没刻意去护着他这只兔子。 只是揪着黄毛狮子去校医院被人看到传开,任谁也不想惹着一匹健硕的狼。 说白了还是多管闲事呗。 雷锋嘛,季仔。 分明是一匹狼,却整天嬉皮笑脸嘴上没门,天天甩着尾巴跟他得瑟。 撸尾巴,撸你妈的尾巴。 像季泽这种生来就被人畏惧的物种,只凭着自己散发出的气味就可以震慑周围一干欺软怕硬的小混蛋。 啊…真让人羡慕。 沈初轻叹了口气,拿起桌上的切片面包,咬住一角出了家门。 清晨的淮城薄雾未散,沈初三两口吃完面包,插着兜往学校走。 他家距离学校不过一站路,走上十几分钟就到了。 只不过今天他走路的时候,抽空想了想季泽,于是那匹大尾巴狼就像有心灵感应似的,突然就窜到了他的身边。 “兔兄。” 沈初左肩被人从后一拍,紧接着右边伸出一条手臂。 骨节分明的手抓着一盒豆奶,递到了他的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