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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即使换了一个身体,灵魂中所蕴含的力量不会减弱。对于自己的实验结果,连爵还是比较满意的。既然现在已经破了当初的预言,自身的体力也已恢复了五六成,看来是时候去中界易水堂,控制好自己生前置办的产业了。 当然,在离开怨灵堡之前,他还有些事情要做。 “当年国师说我没有那个命,说我做的一切都只会为他人做嫁衣裳,可我看来,你比我更适合这命些。”连爵走到沈畅的尸体旁边,啧了一声,“我按照你的要求为你带来了神魂,你却没能如愿帮我把它留下,于是我便顺手占了你儿子的身体,很公平嘛。” 他坐下来,仔细端详着沈畅的脸。他现在的这张脸与沈畅很像,再加上沈畅早年便修习了驻颜术,更是一般无二。连爵看着他,仿佛照镜子似的。 “你也就脸长得还不错了。”连爵道,“还妄想当魔族第一人?别做白日梦了。” 从这个角度来看,连爵的脸——或者不能称之为连爵的脸,但是连爵已经把这副皮相命名为连爵的脸——还是很精致的。不同于沈畅常年缺血一般的苍白,少年的身体在水晶棺中被保存得十分完好,皮肤白皙却不病态,两只大眼睛水汪汪的惹人怜爱,脸庞红润,任谁看去都会赞一声好个俊俏的少年郎。而不是像沈畅一般,一个好好的人因为长时间蜗居在这暗无天日的怨灵堡中,生生给熬成了鬼。 沈畅当然不会回答他,也不会提醒他他自己也没有把顾鸿放在眼里。自从顾鸿以一己之力灭了神族之后,魔族便隐隐以他为尊;但也自从顾鸿被扔下绝情崖杳无音讯之后,以沈畅、连爵为代表的新一代魔修逐渐开始对他不以为然起来。似乎因为无法证明自己与顾鸿孰高孰低,便统统认为他们都比顾鸿强。 “不过这个怨灵堡呢,是肯定没有必要存在了的。”连爵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准备继续画符。灵力灌入之间,连爵还没动作,就先呕出一口血来。 他不得不停下画符的手,用袖子擦干唇边的血迹,心想果然我就不该对一副在水晶棺里躺了十八年的身体抱有太大希望,果然一旦一次性使用过多灵力,这具身体便会承受不住。连爵不由暗骂一声,心想反正最关键的阵法已经被破坏,自己多待些时候也不算什么,好好休养生息方为正道,于是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合上双眼睡了过去。 梦里是亘古不变的场景,眼前幽冥殿里昏暗的烛光,以及耳边国师那冷漠到极点的声音。 可是最终他活下来了,不是吗?纵使换了个身体,他还是想方设法地活下来了。他从未相信过国师的话,因此在死之前,他做足了充分的准备。只要度过人生中这个最为艰难的坎儿,后面的一切都会慢慢走上正轨。 到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