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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谎精_分节阅读_2 (第1/2页)
再熬一段时间吧,他算过了,还有一年就可以彻底把债务还清,到时候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搬离这龙蛇混杂的地方,找个小房子,不用太大,干净就好,至少不要一出门地面就能踩到垃圾。 带着这微小的愿望,顾即忽略了从隔间来传来的如雷般的呼噜声,很快就进入了睡梦之中。 不知道是不是今天实在太累了,顾即梦见了很久没有梦见的那个人,很久远的事情了,他在梦里掐指数了数,讶异的发现,十年时光晃眼就过去了。 那时他还穿着校服呢,与少年坐的位置隔了一道银河,目光稍放远一点,就能看见少年的后脑勺和永远整洁的黑色校服领口。 梦里的场景都虚化了,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偷偷摸摸去到少年身边,惦着脚小心翼翼看着少年青葱指尖下的笔记本。 他知道这是梦,因为笔记本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如果是真实,少年的笔记本总是被苍劲的字体填满,可是他还是眷恋着这虚幻的短短时刻。 就算这辈子不能再看见他,但到底能在梦里留个美好的念想——少年于他而言,就像他这人生二十八载里最明亮的存在,抓不住却还是让他忍不住靠近。 恍惚间,少年转过头来,十年的时光,他已经快记不清少年的模样了,可此时此刻他竟然看见少年的脸慢慢变得清晰,浓黑的眉,璀璨的眼,还有那两瓣轻薄的唇。 少年在看他,顾即觉得自己的心脏骤然停了,脑海里仅剩下这张久远的面容,他几乎是下意识就想抓住这个人,于是不管不顾的出声喊他的名字,以为喊了他的名字他就能停留下来。 “林景衡......” 他猛然惊醒,眼前哪里有什么少年,只有斑驳发黑的天花板,角落缺了一个角,像是随时会有墙皮掉落下来。 摸了摸眼角,是湿润的,心里有失落,但是却并没有觉得有多难受。 他以前到现在都深刻的明白,林景衡永远都不可能是他的,所以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奢想,就算是喜欢了大半辈子,全部的勇气也都用在了那个夜晚。 本来以为睡一觉能缓解疲惫,没想到做了个梦反而更加困乏起来,他双脚互相碰了碰,一夜过去,依旧是冰块一般的温度。 楼房的热水时有时无,此时只有冰冷的水,顾即忍着寒冷,刷牙洗脸的时候上下牙直打颤,他苦中作乐想,现在要是去比赛啃甘蔗的话应该勉勉强强能拿个亚军。 准备好了早餐,隔间的男人还睡得震天响,他嫌弃的看了一速的转身出门上班。 走到楼下的时候,住在一楼的掉了几颗门牙的阿婆乐呵呵的冲他打招呼,“小伙子,这么早去上班啊?” “是啊,”顾即把围巾打好,笑着回,“阿婆天气冷,进屋吧。” 儿媳妇嫌弃阿婆有痴呆症,在这里租了个脏小的隔间安置了她,她的儿子会给阿婆送饭,顾即见过几面,是个看起来唯唯诺诺的中年男人。 阿婆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儿子抛弃了,儿子一来就笑呵呵的拉着儿子的手臂,压低声音,“妈给你准备了你最喜欢的窝窝头。” 她哪里知道,她的儿子长大了,已经不稀罕她的窝窝头了。 顾即想了想,把塞在兜里包裹好的两个馒头摸一个出来,走过去塞到了阿婆的手里,一看时间他快迟到了,于是什么都没有说急急忙忙起赶公车。 他在下了一夜的雪地上留下一连串脚印,呼啸的冷风中,阿婆在身后含糊不清的喊着,“小伙子我不要你的馒头,我儿子说会给我带热粥的......” 顾即没有心思再去听,好不容易挤上人压人的公交车,这才松了一口气,一手抓着公交扶手,一手摸出兜里冻得硬邦邦的馒头,费力而习惯的啃起来。 他把目光投向车窗外,太阳慢腾腾的爬上天空,又是周而复始的一天。 作者有话要说: 新坑!绝壁he! 想了很久,还是决定采用倒叙的方式,然后再回忆年少时光。 谢谢所有点进来的小天使。 希望你们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