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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加快进度。 没过几天,有个人找上洪晓光。 他自称能够让洪晓光脱胎换骨,令他得到杜蕴宁,也不需要洪晓光支付任何报酬,只要事成之后,与他瓜分袁家。 他对洪晓光说,袁家的财物,洪晓光全部都可以拿走,自己所要的,就是袁家的房子,那栋袁公馆。 凌枢:“他是谁?” 洪晓光:“我,我不知道,他让我喊他老板,什么都不肯告诉我。” 凌枢:“外貌打扮呢?难道他天天蒙着面?” 洪晓光:“那倒没有,但他面容普通,平时一袭长山,我也不知如何形容……大约四五十的年纪,与我说话的时候,也很客气和蔼,但如果我不照他的话做,他就会惩罚我。” 凌枢忽然打断:“他是不是经营一家咖啡馆,姓李?” 洪晓光:“你怎么知道?但他其实不姓李,我不知道他姓什么。” 李老板。 新月咖啡馆的主人。 归国华侨,家在南洋,儿女双全,家底丰厚,咖啡馆不为赚钱,只为找点事做,左邻右舍,没有一个不交口夸赞。 但这些,都可以伪造。 一个人想要伪装自己的身份,有时候甚至连口音外貌说话方式举手投足都能改变,更何况他仅仅是在别人眼里塑造了一个好人的形象。 凌枢还记得,他跟岳定唐去咖啡馆打听杜蕴宁生前的事情,李老板还热情招待,知无不言,甚至就连他们询问伙计,对方也没有打断,让他们得到了洪晓光的住址,从而发现洪晓光这号人物。 此人根本就是挖了个坑,又一步步把他们引到坑里来。 作者有话要说: 与正文没一毛钱关系的小剧场: 沈人杰:我是一个工具人。 洪晓光:不,你是一个灯泡。 沈人杰:那你呢? 洪晓光:我是一个炮灰…… 第29章 起初,洪晓光不知道此人正是经营新月咖啡馆的李老板,他只当这人脑子有毛病,但是当对方大手笔直接为他置换了一身行头,带他去理发修容,又为他租下恒通路36号作为寓所时,洪晓光就开始有点相信他的话了。 虽然恒通路36号的寓所并不高档,但这已经是洪晓光住过最好的地方,墙壁粉刷干净,屋里亮堂堂,还有架子床和衣柜。 从前下雨时,他原来住的旧屋子甚至会漏水,补也补不好,只能拿个脸盆在床上接着,夜里听着滴答雨声入睡,醒来也许还会发现胳膊多了个伤口,那是夜里被老鼠咬的。 这样噩梦般的回忆,再对比李老板为他置办的这些,就如同地狱到了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