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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女孩叫萝丝,几天前刚刚应聘上翡冷翠的舞女,还不太懂规矩,也没见过太多场面。 “凌少是谁?这儿的常客吗?”她好奇道。 三人穿过灯光闪闪的回马廊,高跟鞋在地板上踩出清脆的节奏韵律。 雅琪没有作答的兴致,也就是大班回了一句:“快跟上来!” 萝丝只好诶了一声,努力适应高跟鞋带来的不适。 她家境本来还算小康,本人也在中学读书,前几年父亲急病去世,家里没了顶梁柱,一夜之间塌了天,为了供弟弟上学,萝丝只能选择到翡冷翠来上班。 如此遭遇的人,舞场大班见得多了。 这个时代,最不缺的就是身不由己的飘萍。 最起码,当舞女的收入是很不错的。 萝丝这个半中半洋的名字,也是进了舞场之后大班起的,算作艺名。 在偌大上海滩,翡冷翠自然没法跟百乐门、仙乐舞宫、大都会、维也纳这些舞场相比,但也算小有名气,而且来者不拒,面向客人的阶层更广。 不像百乐门那些地方,进入者非富即贵,不是一般人能消费得起的。 若萝丝肯努力,一个月下来,供弟弟上学绰绰有余,也许还能剩余不少开销。 萝丝很快就见到大班口中“俊俏又会说话”的凌少。 对方穿着一身灰黑色相间的洋服,理着时下许多年轻人一样的发型,只是没抹发油,蓬松又清爽。 打扮并不出奇。 萝丝见过一身华贵的公子哥,也见过更加花枝招展的孔雀。 但她是头一回知道,一个人如果足够好看,穿什么就无关紧要,因为他能将平凡的衣裳穿出不平凡的感觉。 世上多的是人靠衣装,像凌少这样衣装靠人的,千里挑一,寥寥无几。 “凌少!” 萝丝看见雅琪像快乐的小鸟一样飞过去,高跟鞋在她脚下竟然有了轻盈的感觉。 凌少脸上挂着懒洋洋的笑容:“雅琪,你用了新口脂?比上次见又漂亮了啊!” 雅琪果然又惊又喜:“你发现了?” 凌少:“大老远就看见了,烈焰红唇,人未到而香先至。” 雅琪开心道:“这是丹祺唇膏新出的颜色,整个上海只有永安百货限量发售,我托人去排了好久的队哩,差点就买不着了!” 她走过去抱住凌少的胳膊叽叽呱呱说起来。 萝丝则被大班推着走向凌少旁边的年轻男人。 来舞场就是为了跳舞的。 在音乐的旋律下,萝丝有些尴尬拘谨,陪伴对方迈开略显拙劣的舞步。 跳舞很快拉近双方的距离,她从年轻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