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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之书(出书版) 第17节 (第1/4页)
气体中毒死 在说完药物中毒死和注射死之后,老秦要聊一聊气体中毒死。 在法医学实践中,气体中毒死在中毒死中所占比重不小。最为常见的气体中毒,是一氧化碳中毒。另外,本案里说的磷化氢中毒,以及二氧化碳中毒、硫化氢中毒、苯中毒和工业事故中氯气中毒也偶尔会出现。老秦曾经在法医秦明系列小说里就写过一个“二氧化碳湖”导致数人死亡的案例。 二氧化碳湖是一种罕见的自然现象,是二氧化碳气体在山坳、洼地大量堆积形成的类似湖形区域,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二氧化碳无法及时扩散。因其无色无味,所以接近的人畜可能在不知不觉中缺氧窒息,瞬间致命。 气体中毒是需要特定条件的,不仅仅要有气体产生的源头,而且要求中毒现场是密闭不透风的。通常,法医在现场勘查时怀疑是气体中毒,就首先要勘查现场是否存在这两个必要的条件。比如老秦曾经出勘的一个现场,一个三室一厅的民房,每个房间都住了人,但是只有次卧的孩子一氧化碳中毒死亡,而其他人没有症状,所以案件被怀疑成食物中毒或者投毒案件。可是经过勘查,才发现一是现场有产生一氧化碳的条件,二是其他两个房间都是关门开窗的,只有次卧是开门关窗。于是次卧室成为整个现场中具备气体中毒条件的唯一现场,加之孩子的耐受力差,才酿成了惨剧。 因为气体中毒的特殊条件要求,在法医学实践中绝大多数气体中毒都是意外发生的事件,本案里的惨剧也是意外事件。少数案件中,也会有死者利用“烧炭自杀”的方法来产生一氧化碳夺取自己的生命。而利用气体中毒来杀人的,因为条件约束是很难完成的,在实践工作中极少遇到。这样的命案,老秦也曾经在法医秦明系列小说中写过。 当然,在火场中发生的一氧化碳中毒应该另当别论(具体请参照第十一案——面目全非),因为这个时候的中毒性质是由火灾发生性质来决定的。 对于气体中毒的现场,因为死者被发现后,现场状态很有可能被改变,从而有可能导致判断失误。所以,对于现场原始状态的调查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1. 围绕现场环境进行调查和勘查,首先要确定现场是密闭不透风的情况,这样才有可能造成有毒气体的大量堆积,最终导致达到致死浓度而使人死亡。在通风的现场,即便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但因为会迅速扩散,所以也难以造成中毒。除非是工业事故,导致大量有毒气体迅速泄漏,在瞬间导致机体中毒死亡。但这样的事故也是可以通过环境情况来确认的。 2. 对现场是否存在有毒气体产生源头进行勘查。前面说过,在法医学实践中,绝大多数的气体中毒都是一氧化碳中毒。所以在法医怀疑存在气体中毒的情况下,应寻找是否存在产生一氧化碳的可能性。比如现场有正在焚烧的炭盆,可能因木炭燃烧不充分而产生大量一氧化碳;又或是家中的热水器安装不符合规范,导致应该排出屋外的一氧化碳堆积在家中等。在发现有可产生一氧化碳的源头的情况下,法医会利用仪器对现场的气体环境进行测定。比如检测在打开热水器的时候,房屋内一氧化碳的数值最高可以达到多少。除了一氧化碳,本案里说的磷化氢中毒,或者工业事故中的氯气中毒,环保部门都是有能力对现场气体环境进行测定的。 3. 对尸体进行检验,并且发现可能存在气体中毒的尸体征象。法医在勘查非正常死亡现场的时候,首先要排除死者死于外界暴力。在此前提之下,就要重点考虑中毒或者是疾病。如果现场存在呕吐物,尸体征象提示存在中毒的可能,都会让法医怀疑是中毒死亡。在怀疑是中毒死亡之后,法医会提取死者的心血,或者通过尸检来提取死者的肝脏等内脏器官,进行毒物化验。通过毒物化验,就可以确证死者的死亡原因了。 除了呕吐物,不少气体中毒也是有特殊的尸体征象的。比如最常见的一氧化碳中毒,该中毒方式是一氧化碳进入人体后,与血红蛋白竞争性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使得血红蛋白失去携带氧气的能力,导致机体缺氧死亡。碳氧血红蛋白使得尸体尸斑、肌肉、器官和血液都呈现出樱桃红色,这是一氧化碳中毒的重要尸体征象。而二氧化碳中毒的尸体会出现明显的窒息征象;硫化氢中毒的尸体,因为体内的硫化血红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