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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节 (第3/3页)
茵却陷入沉思。 满满是半狼,长的像狼很正常。 队里的人没想过满满是狼,全因它和旺家太像了,而且它很听话,只要不招惹也不会随便攻击人。 甚至像大壮和二柱家的孩子也能摸它,所以队里人下意识想着的是满满是狗,是旺家这条狗的后代。 如果出现一头和满满长得很相似的‘狗’,队里人也不会接受不了。 这个办法确实不错。 等狼适应了人群,带到京市去之后,也不会随便攻击人。 假如虎妞没有能听懂动物说话的异能,郑向东会和刘茵同样的想法,这狼不能带出去,太危险了。 知道闺女能和动物交流,这事儿就好办多了。 万事能商量嘛。 “向东,你过两天独自去京市,买个大些的房子,最好能让满满和它的狼在里头撒欢那种。实在没有就买块地,咱自己修建一个。” 房子肯定要提前准备好,可现在驯狼的任务也迫在眉睫,她留在家里,万一这狼暴躁了,她绝对能控制得住,因此让他去京市是最两全的办法。 郑向东明白媳妇儿的意思,尽管不舍,但还是点头。 虎妞听到爸妈都在商量京市的事儿了,也就是同意满满和它的狼在家里,顿时欢喜的从爸爸身上下来,直接去外头告诉满满这个好消息了。 “她倒是高兴了,我们可得发愁了。” 郑向东牵着她的手:“换一种想法,咱家有一头狼护家,岂不是更安全?” “安全,确实很安全。”刘茵瞄他:“安全的前提是咱们先找到给它染毛的东西。” 现在可不比后世,想买啥样的染发剂都能买到。 “咱们可以问问老宋,他对草药颇有见解,问问那些草能染色,不就行了?” 草本染色,确实是个办法,刘茵点头同意:“那你明天去市里打个电话问问他,顺便把沈大哥家的手电筒带过去还了。之前说要还,总是忘记带上。” “好,我顺便也问问沈大哥到时候有没有车能带我们去京市。” “还早着呢。”她想着家里多了头狼,京市的房子只能更大,这狼可不能随便拉出去溜,只能让它们自己在家折腾:“高考还没宣布,咱和沈大哥的生意继续做着吧,你明儿问问沈大哥,还要不要人参灵芝啥的,价钱好商量。” 作者有话要说:茉莉花全面开花,又香又好看哇! 第71章 枪毙 他们夫妻就一个孩子,负担不重,原本养着满满,也没啥,可现在多了张嘴,未来还不知道会多几张嘴,她有种需要迫切赚钱的想法。 慢慢的走到门外,看到闺女已经上手摸那狼了,刘茵只觉得这俩以后会造出数不清的嘴来,肩上的压力更重了。 当年旺家勾7搭到一头狼,满满现在又找了头狼,难道这就是所为的有其父必有其女? 郑向东站在她身旁:“我们也去和它熟悉一下。” 两人一走过去,那头狼就警觉起来。 虎妞没像对待满满那样去摸它,而是甜笑道:“他们是我的爸爸妈妈,以后要一起生活。” 有虎妞在中间充当翻译,郑向东和刘茵慢慢与那狼熟悉起来。 家里的环境好些之后,陆陆续续添置了更多的棉衣棉被,之前存着的狼皮就都被刘茵给卖了。 本来这些东西是能当成纪念留着,可谁让旺家找了个狼媳妇儿。他们不知道狼的智商如何,但动物的鼻子一向灵敏,哪怕那狼皮用了很多年,也怕狼在上头闻到同类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