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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第3/3页)
这样,怎么能写个保证书就算了?警察同志,希望你们秉公处理,该拘留几天就拘留几天。” 警察被她气笑了:“你老公被拘留了,你怎么办?你可想好了,这是要留案底的。” “我坚决要求依法处理。”李如洗直视着警察的眼睛,“不接受调解。” “行。”警察说,“按照法律规定,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应该拘留五到十天,罚款二百到五百元。” “还有从重情节,”李如洗说,“他不是第一次打我了,而是经常打我,多次殴打他人,应该拘留十天到十五天,罚款五百到一千元。” 她尽量不用法律术语,以免警察听起来奇怪,觉得不像一个普通村妇说的话。 可警察还是听出奇怪来了,他看着她说:“啧,你能说出这些话,怎么还一直被他打呢?” 可是李如洗知道,家暴并不仅仅存在于文化程度低的家庭,有些受过较好教育的家庭里,同样存在家暴行为,而因为怕丢面子,女性更多采取隐忍的态度。 “怕丢脸。”李如洗木然说,“怕丢脸所以一直忍着,上一次我想干脆带着孩子自杀算了,后来又想,我连死都不怕,还怕丢脸干嘛?为什么不能想办法反抗呢?” 警察被她没有眼泪的绝望和谈论自杀的样子震住了,被各种案件里的痛苦和惨事消磨得麻木了的同情心终于发作:“行。那我们就写不接受调解了。该怎么拘留怎么拘留,该怎么罚款怎么罚款。” 又问她:“你和孩子怎么打算?回去吗?你娘家在哪?” 李如洗看出警察是想送她和孩子,心里有些感激,说:“我想等天亮了去妇联寻求帮助。” 警察再次一怔,大概是很久没听说谁要去妇联寻求帮助了。他想了想,说:“行,你可以在警局待到天亮,等天亮我送你们去县妇联。” 另一间屋里,黄成林听说妻子不肯接受调解,一定要他“蹲看守所”,还要让他罚款一千元“给国家”,先是勃然大怒,骂道:“败家娘们,还有这样败家的!” 继而想起这儿是警局,老婆也不是想打就能打了,转而哀求警察:“警察同志,能不能让我见见她,我再好好劝劝她,大不了我以后夫妻吵架再也不动手了……” 结果当然是被李如洗拒绝了。 其实,李如洗一定要让黄成林被拘留和罚款,并不是为了给他教训,让他以后不敢再打老婆,能好好过日子。 她怎么可能跟黄成林这样的男人过日子? 她是要争取时间。 林翡翠的处境非常糟糕,离婚是她唯一的出路。 而她离婚最大的障碍是孩子。 林翡翠舍不得把女儿丢给不爱她的爷爷奶奶和爸爸,网上还有男人离婚后虐待孩子,把虐待毒打孩子的视频发给前妻来“惩罚”她的。 怎么能把稚龄的女儿丢给黄成林这种有暴力倾向的男人? 可她如果起诉离婚,在争取孩子抚养权这点上,自己却并不占便宜。 孩子已经过了哺乳期,不是非要判给母亲,而她没有经济来源,是最大的问题。 林翡翠娘家也不可能帮她带孩子。 离婚她和孩子的户口都没地方迁。 两年后孩子还要上学…… 孩子判给她的唯一希望就是抓住孩子父亲有暴力倾向这一点。 而家暴是很难取证的。 所以她才当机立断报警和验伤,就是为了留下证据。 那么,她现在急需的就是找到一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