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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娱乐圈搞硬科普 第22节 (第2/2页)
” 武馆的老板跟花锦提过,大美城这边需要她这样的武师,这是大美城的负责人再三申请过的。 不过,现在业内的环境就是这样,男多女少。哪家武馆都很难找出人,有这样的人也早就被挑走了。他们要人,高价挖,或者是招新培训。 方戈点头:“刀哥跟我提过,他正在准备培训。辛苦你们。” “没事,应该的。”花锦道。 刀哥,是武馆的大武师,专门负责大美城这边的业务,也是为乐酒吧的安保队长。他是退伍特种兵,在队伍里面代号叫飞刀,出来后,外号也带了出来,大家都叫他刀哥。 方戈道:“你们花家的事情我都听说了。必要的时候,尽管到孙家找人帮忙。你救了孙夭夭,孙家会帮你。” 既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花锦也不藏着了。 她立刻顺着说:“花家破产后遗留的债务太多,催债的不好躲避,我和姐姐如今就在大美城求个安身之处。” 方戈疑惑地蹙了下眉:“你们花家资产清算后,是走的正规破产流程,债务并没有到你们头上。” 花锦:“?” 听这意思,其实这钱,她和花媚不用还? 她穿过来后,无论是花锦的手机上遗留的信息,还是别的地方传的消息,都是她们欠了钱。 之前她还想过,为什么债权人不去法院告她们,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欠钱不还会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压力,不会比被暴力催债的压力小。 她还以为别人是知道她们没钱,所以才没选择告上法院。 原来是因为法院根本不认可这笔债务?告了也白告?只能选择暴力催债而已。 花锦看向花媚。 花媚跟方戈解释道:“家父的合伙人莫叔叔自公司宣布破产后,一直无法接受。想要我们赔偿他的损失。当年家父跟他承诺过,死都不会让兄弟赔钱。” 花锦:“……” 所以花父死了。 那这笔钱其实从法律角度来说,花家姐妹不用还。 花媚:“家父既然承诺过,那我身为长女,就应该帮他实现承诺。钱我会尽快还。” 也就是说,出于法律确实不用还,但花媚觉得出于道义,她应该还。 花锦十分意外,法院都不判了,花媚还上赶着想要还钱? 方戈点头:“为乐尽管住。” 花媚:“多谢。” · 花锦跟着花媚回了为乐。 公司派来接花锦的车没接到人,自己回去了。 花媚带着花锦回酒吧,到了她们的小公寓宿舍,花媚就关上了门,看着花锦:“今天你的做法太险了。万一蒋吴冰还手怎么办?你打不过他怎么办?” “万一方戈没有帮我们怎么办,你身为娱乐圈明星,你的职业生涯可能就毁在这里了呀。” 花锦先是愣了愣,然后道:“这不是没事吗。” 花媚摸了下胸口:“你都不知道,你那一脚出去,我这心跳有多快!多吓人啊!” 花锦转移话题:“方戈还同意我们暂住大美城了。挺好一结果。” 花媚点头,也不得不赞同地附和:“是的,方戈人不错。听说他最是热衷于慈善事业,是个真好人。” 花锦:“姐,那笔债,我们是不是可以不还。” 花媚没想到花锦说出这样的话来,愣了下:“不还?” “你要是压力太大了,不还也没什么,我来还。”花媚叹了口气:“我也知道可以不还。但是父亲母亲生前对我们那么好,吃的用的都是最好的。在他们身后,我们无法抚养尽孝,也只能选择帮他们保全一下名声。” 花锦无法理解。 死人的名声有什么可保全的?人活着已经很不容易了,能顾好自己就已经不错,还要顾死人?有什么用呢?死人他什么都不知道,没什么用啊。 但她到底不是原主,而这是原主父母的事情,她说了不算。身为原主的真正家人,这事儿花媚说了算。 花媚说还,那她就听花媚的。 用着别人亲人的身体,她自然也要先以她们的意志为先。 花锦:“我和你一起还。” 难是难了点,但是熬一下,总能过去。 花媚眼睛发亮,点头:“好。” “你晚宴上没吃什么东西,是不是饿了?”花媚朝着餐厅走去,“我给你做点吃的吧。” 花锦跟在她身后:“不用,我自己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