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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喜欢 (第2/2页)
没人知道杨威在余淼没醒来这段时间内心曾经浮现过的不安。他调查了那个男艺人,从履历来看,没什么特别的,资料也没什么不同。但是他接着又查到了另一份东西,就是那份柳焱焱曾经给余淼物色的男伴人选的资料。 里面的男人无一不是年轻有活力的类型,大部分都比余淼还小。 杨威从来不觉得自己老,至少在遇见余淼之前不觉得。他也不认为年龄是自己的弱项。可是他却在那一刻有些不高兴。自己对于小姑娘来说,是不是太老了?她会不会更喜欢年轻的?他也算是对自己的皮囊有信心的,可是自己的皮囊还能获得小姑娘的喜爱多久呢? 退一步说,余淼会一直喜欢自己,自己毕竟比她大十五岁,会不会有一天丢下她先离开呢。 这种患得患失和不自信的感觉,对于杨威来说是很少有的感觉。 余淼从来没说过她喜欢他。他想听她说。 余淼敏锐地从杨威的话语里感受到他的低落:“很确定哦。我喜欢你,先生。虽然不知道共度余生是什么样的感觉,但是想和一个人一直生活,见到一个人就想和他亲近的感受,感觉这样过一辈子的感受,就是喜欢吧。” 杨威听到喜欢两个字的时候,瞳孔都稍稍放大了。余淼感觉他深不见底的漂亮眼睛,好像染上了更多的墨色。 小姑娘的想法很简单,喜欢一个人,就想和他共度余生,永远不分开。这是她能想到的最极致的喜欢。 余淼抬起没被手铐锁住的右手,拉住了杨威的袖子:“所以不要吃醋啦……我只喜欢先生一个人。”她很会撒娇的摇了摇他的袖子,笑得眼睛弯起来,破碎的光影洒进她的眼中,就像星星一样漂亮。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杨威什么都没说,但是她好像就是自然而然的明白了他内心的不安。她并不觉得厌烦,也不觉得这种不安破坏了杨威在她心里的形象。她从中感受到了沉默的爱意。 她想起她喜欢的《小王子》里的一句话:当你真的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会想很多,会很容易办蠢事,说傻话。 她曾经觉得她绝不会如此,她是如此的自负,以为自己可以免俗。如今回想起来,她在杨威开始靠近她的时候,她其实就已经落俗了。她会担心对方讨厌自己,会不安,会失落,会想出找男伴这种蠢办法。 所以她也一样理解杨威的不高兴。 她摇了摇左手的手铐:“能别铐在床头吗,我手臂抬着都酸了,先生……请把钥匙给我吧,好吗?” 杨威沉默地从口袋里拿出钥匙,帮她解开了手铐。重获自由的余淼,坐了起来,看着挂在床头的手铐,这时候才开始思考家里为什么会有这种东西。嗯……虽然她实操很差,可是她理论经验还算丰富。她开始怀疑她家先生有某些爱好了。 余淼举起左手看了看,她皮肤白皙,手腕上本来不严重的红痕也显得格外明显。 杨威握住她的手,低头亲了亲她手腕上的红痕。热气呼在手腕处,余淼感觉有点痒痒的,心跳都忍不住漏了一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