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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朋引伴,来去如风,简直淘气得要上天。 弥月也曾抓住过几只猴子,耐心的跟它们讲道理,但这些小东西当面答应的好好的,过几天照样跑来揪他们的菜。而且因为发现了一个能跟它们沟通的两脚兽,它们来的更加有兴致了,还常常一边在菜地里蹦跶,一边尖着嗓子喊他的名字,“弥月!弥月!” 弥月,“……” 每每这种时候,弥月都会情不自禁的与故事里那位历经磨难的唐三藏产生深切的共情。 他终于体会到了教育猴子的痛苦与艰难。 不过这些事,他就不打算讲给老猫听了。 第12章 同伴 这并不是你的错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弥月请李老板出面,通过客栈的供货渠道买了花生玉米犒劳帮忙的猴群,然后跟着警方的人去了山下的镇子。 作为报案人,他需要做一个详细的登记,并上缴那枚引起他警觉的金质香薰球。 警方请来的省博物馆的顾问对香薰球做了一个初步的鉴定,肯定了弥月的判断。 这应该是犀山部落的贵族妇女使用的东西。从香薰球上的图腾来判断,这位女性很有可能是部落的王族成员。 据说从盗墓贼的行李箱里还找到了其他相似的物件:女性使用的铜镜、金质的梳子、首饰等等。不过都只是听说,弥月并没有看到实物。因为这些东西目前还是警方的证物,省博物馆的工作人员还在配合警方做进一步的鉴定。 至于以后,这批文物也许会送到省博物馆,也许会被林青山争取到在犀山博物馆。具体如何,就不是弥月能干预的了。 反而是大毛的事情稍微棘手一些。 它当初是怎么落进那些人手里的,谁也说不清了,而且它也有了年纪,据弥月猜测,它少说也有六七岁了。这个年龄的猴子,不是什么珍稀品种,长得又不好看,还秃,动物园也不愿意收——就算他们肯收,弥月也不舍得。 于是弥月就想了个办法,发动林青山出面帮他求情,请警方给开个证明,允许他暂时把大毛养在身边,等他回灵犀山的时候再带回去放归山野。 这件事稍稍有些难度。 不过警方的人也知道,像大毛这种被人类养大的猴子,无论送去动物园还是放回野外,恐怕都很难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而且大毛在弥月的面前非常温顺听话,警方的人也确实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耗在一只猴子身上,最后还是批准了弥月的请求。 弥月和大毛都特别开心,弥月抱着它出门的时候还听见身后有几个警察在议论他们。一个说:“这猴子是不是能听懂人话啊,一听队长说同意,它立刻就窜到人家身上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