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终途_第八章 逍遥剑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八章 逍遥剑 (第3/4页)



    小宝道:“剑宗高手无数,宗内都有记载的,龙继兄弟要是感兴趣,回宗门查阅一下即可!”

    “我们得走了!”

    和李玥一道的几个女子,慌张的朝外走。

    “李玥的事情,我们必须报告上面,我们先走了。”

    她们和李玥走得最近,李玥被带走,于情于理,她们逃不过责任。

    几个女弟子后,一剑三人呼出一口气。

    “李家妹子被带走,咱们以后估计就见不到她了。”小叶惆怅道。

    一剑道:“不知道李大哥会不会伤心,他就这么一个妹妹……”

    “轰……”

    几人讨论着李玥的事情,酒楼上方,一道剧烈的波动轰下来,强大的能量搅动,笔直的朝着酒楼落下。

    这道余波是一道水桶粗细的雷光,威能极强,堪比上百个炼法破界境的高手,酒楼的守护阵法只能趋避杂音灰尘,根本拦不住。

    “不好!”

    酒楼中的修者纷纷召唤出兵器,朝着天空轰击过去。

    有的炼气境修者心知抵挡不住,索性撞碎窗户,逃跑了。

    “龙继师弟,挡不住的,快走!”

    一剑一把拉过龙继,剑气破体而出,形成护罩护住两人,朝着窗户撞过去。

    相当于上百个金丹修者的一击,哪怕金丹修者也不敢硬挡,纷纷破开窗户逃窜。

    “碰……”

    酒楼里不乏身形高大的修者,窗户破碎的轰响声不断,雷光没有轰碎酒楼,修者的撞击,都要把酒楼轰塌了。

    就在众修者狼狈逃窜,酒楼凡人嘶声吼叫,祈祷能有高手相助的时候,六楼,传来一个镇定的男子的声音。

    “师兄,劳驾您了。”

    “嗯!”

    一个浑厚的男子声音响起,六楼亮起一道璀璨的剑光,沿着楼梯,迎上天空落下的流光。

    “嗡。”

    空气震动,流光消散,连一丝余波都没有传递出来,剑光去势不减,冲上高空,轰然炸开。

    剑气爆炸,无匹的剑光朝着四面八方扩散,驱散了方圆数万丈内的余波。

    仓惶逃窜的众人,当即停在了半空。

    “咳……”

    一剑尴尬的咳嗽了一声,拉着龙继,顺着破碎的窗户,回了酒楼。

    “哈哈,没事了……”

    一群狼狈的修者,纷纷回到原位。

    “仙客来”酒楼,是迎界少有的几个,生意最最红火的酒楼,在这里吃饭的,有不少的高手,随意出来一个,都能挡住天上的雷光,根本没有必要躲闪。

    众剑宗弟子都有些尴尬。

    劈碎雷光的剑光,真是剑宗剑气,说明六楼,有剑宗师兄在,他们在自家师兄面前丢人了。

    六楼往上,依然安安静静的,雷光丝毫没有影响到。

    “多谢师兄出手!”

    剑宗弟子们躬身答谢。

    “多谢前辈出手相助。”

    其他修者也纷纷答谢。

    “嗯……无事,你们接着吃喝,一群混进迎界的鼠辈罢了,金央师兄亲自出手,必然手到擒来。我们不必为了他们,打扰吃饭的兴致。”

    剑宗师兄淡然道。

    “是!”

    众人这才安心。

    外面轰响声仍然不绝于耳,透过破碎的窗户,众人运足目力,也能看到一些名堂。

    六团光芒在前,十团光芒在后,其中一团光芒,璀璨耀眼,极为瞩目。

    双方一逃一追,很快就横穿了大半个迎界,马上就要出迎界的界晕。

    迎界四座大山上,上千道流光飞驰,剑鸣声响彻迎界,朝着六团光芒追去。

    数个眨眼,流光就飞出了迎界,不知所向。

    “好大的阵仗!”

    一剑惊呼。

    “阵仗确实不小,不过追六个人而已,犯得着出动上千的修者吗?”龙继不以为意。

    “来来来,咱们吃咱们的,过会儿就有消息了,咱们边吃边等,很久没人敢在剑宗撒野了,这些修者的胆子太大了!”

    众剑宗弟子摇头不语。

    众人的话题,再次回到了历练上面。

    “一剑师兄,金央师兄?他是谁?”龙继问道。

    一剑目露崇敬:“金央师兄,修炼至今,不过一千多年,却是炼神境的高手,又是先天道体,堪称剑宗年轻一辈的扛鼎人物。”

    剑宗的辈分,不按实力排,而是按照岁数来,是以金央虽然是炼神境的高手,众人依然称“师兄”。

    “哦?先天道体?他的道能是什么?”

    “额……这是宗门机密,我可不知道……”

    一剑摇头不语,加入了众人的讨论之中。

    龙继暗道:“神遗之地出现,当真是风起云涌,连剑宗,都有人敢来捣乱,不可不当心那。”

    ……

    最为瞩目的那团光,正是一剑所说的“金央”,他身后的九团光芒,是剑宗的师兄弟,都是炼神境的修为。

    “神通境”往上,就是“炼神境”,放眼九州,已经是数得上的高手了。

    前面六个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