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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像是一个情窦初开的毛小子,用自己最笨拙恶毒的方式,表达着对季夏的关心和喜欢。 这使我与她的关系变得越来越糟,我意识到,哪怕有一天季夏和她男朋友分手,也不可能投入我的怀抱,这让我极其躁郁不安。 我开始思索起来,女人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人?《金瓶梅》里的王婆总结出来五个字:潘驴邓小闲。潘安一样的容貌,驴一样的那物什,邓通一样的财富,还有绵里藏针会忍耐,以及有闲工夫。 我自我审视了一番,觉得自己也能符合七七八八,唯独在“小”字上需要下功夫。 我暗暗发誓,如果下次再遇见她,一定不和她发生争吵。 很快,我发现我似乎还忽略了一样东西,男人应该要主动。因为,我已经好久没有再偶遇到季夏了。 而相反,赵鹏宇居然采取了主动出击的策略。他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了季夏的电话,整天在宿舍里拨电话,被挂断,然后接着拨,接着被挂断。每次被挂断后,还嬉皮赖脸地做出一脸幸福的表情,仿佛自己已经胜券在握了。 “有病。”我不大不小的吐槽声被赵鹏宇听见后,他嗤之以鼻道:“等我追到她后,我一定请你吃饭啊,高中同学?” “你少做梦了。” “怎么,还不信?” 她会是我的。我在心里坚定地再次陈述一遍我早就认定的事实,就像是多念几遍的话,就能如我所愿了。 赵鹏宇不再理我,又二皮脸地寻思着讨女孩欢心的法子。 我对着手机通讯录里季夏的名字发呆,那是那天晚上为了开房而搞到的电话。我不知道该不该给她打电话,因为我害怕被挂断,我完全没有赵鹏宇那样的乐天精神,如果我被季夏堂而皇之的拒绝,我决计会悲观而恼怒,绝不可能像赵鹏宇那样一而再再而三地继续。 我翻来覆去地想找个话头与季夏取得联系,无意间我摸到了被我藏在了枕头之下的内裤。又轻又薄的一条黑色内裤,它曾紧密贴合着她柔软的私处,带着绮丽而诡秘的性意味。 我摸到它时,手指还有着鲜活的触电感,是啊,谁会想到看起来如此正常的我会做出如此变态而有悖道德的事情,我抚摸过它,凑近嗅过它,枕着它入眠,它是我罪恶内心的昭著。 这条内裤就是季夏给我的施舍,我强要来的施舍,我真想把它从枕头底下拿出来砸到赵鹏宇的脸上,痛快地嘲讽他:“看见没,你女神的内裤,在我这里!”不,我不能这样,他还不配。 下一次与季夏搭上话在几天以后,那天我遇见了一个贫贱衰老令人避之不及的男人,他背着一个蛇皮口袋,特意穿着新的蓝色工装外套,但里面那件泛黄褶皱的白衫还是不合时宜地暴露出来,这倒与他这个人相称得极为妥帖。 他很瘦小,背佝偻着,黑黄皮松松垮垮地附着在骨骼之上,眼窝深陷,眼珠子像蒙上了尘土的浑浊。 他不会讲普通话,在年轻的学生之中显得格格不入,他小心翼翼地问着过往的学生:“你晓得季夏不?她在哪个班呀,我来送点东西给她。” 学生纷纷摇头,快步跑开,好像怕被病毒粘上一样,那个男人也发觉出来别人对他的排斥,他更窘迫了,看见路过的学生时,既想上前,又踟蹰不决。 这种景象让我心生不忍,我走过去对他说:“我认识季夏,我帮你联系她。” 他很感激地看着我,“小伙子,你是她同学吗?” “嗯。”我糊弄了他。 “你是她什么人?”我很好奇他的身份,总觉得那妖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