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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十三的唇角浅扬,道:“你记错了,我其实是很喜欢吃糖的。我最喜欢的是老燕城的轱辘奶糖,可甜可甜了。” “啊?”卿尚德有些错愕。 “不过,都十几年了。再好的东西,十几年不见,也都忘得一干二净了。”燕十三惆怅道,“人的命呢——都是有定数的。小时候吃得太甜了,长大了总得吃很久的苦……忘了也好。” 卿尚德道:“不要这么迷信好吗?命数这种东西从来都是掌握在人自己手里的。” 燕十三颇为稀罕地瞧了瞧卿尚德,没有反驳,反而十分纵容与宠溺地踮起脚摸了摸他的头,道:“可以可以,很可以,卿卿说什么都是对的。” 卿尚德:“……” 他认输,他始终没能跟上燕十三的切换节奏。 那边吴嫂眼看着就要歪歪扭扭地提着糕点出来了,燕十三急急忙忙地丢下卿小哥奔过去,从她手里抢下大包的得用麻袋装的糕点往肩头一扛,向卿小哥抛了个媚眼,道:“一块儿?” 卿尚德这时候想来是完完全全忘记了自己到底是下楼来做什么的,放下水桶就跟了过去,恍恍惚惚地接过燕十三十分自然地交到自己手里的一麻袋糕点,中了蛊术一样地跟着他亦步亦趋。 如果人是一本书,那么燕十三一定是七百页分上下册的大周礼仪词典——无论如何,卿尚德一个宫廷礼仪盲都是看不懂的。 南城的护卫们的待遇算得上优厚,有吃有穿还有被褥床铺干净不漏风不漏雨的房子住。卿尚德不住营楼里,那是因为他的身份特殊不方便待在一个大杂居的混乱环境里。 但好歹也待了三月,多多少少跟这些小伙子还是有些熟悉的。 坐在床沿上那个狼吞虎咽露出了白白的小虎牙的矮个青年叫赵三路,原本是南城山里黑风寨的大当家的儿子。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他爹被二当家独眼的一枪崩了。结果,他倒是死里逃生遇上了单枪匹马杀上山寨的燕十三,两个人狼狈为奸、沆瀣一气、里应外合地一锅端了这黑风寨,在燕大团长的功绩上涂上了无比浓墨重彩的一笔。 仇已报,赵三路无处可去,自然就投了燕十三门下,做了副县卫。这一跟就是七年有余,可谓是立下了汗马功劳。 再看靠在窗子边眼神忧国忧民,整个人瘦得跟竹竿儿似的长条儿。他是钱栋梁,平日里一旦结束了训练,他马上就会换上长袍马褂做一个敬业的文人。 什么叫敬业的文人呢? 就是不管自己过得多么贫穷凄凉,他都不会接受别人的嗟来之食。 换句话说,打死不说软话!饿死不吃嗟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