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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5) (第3/3页)
乐。那么远米贝也听到了,他能感受到孟安乐对他的喜欢,友好地大声喊他:乐乐!乐乐眼睛更亮了。 何老头把哥俩拉到桌边坐下,米贝端着放着三明治的盘子一路带着香味蹦蹦跳跳地过来了,何老头也给俩兄弟拿了俩盒牛奶,压根不理孟安宇的客气。孟安宇只好接受了。 孟安宇先给弟弟拿了一个,看着他吃上了,才给自己也拿了一个吃了起来,三明治里的猪排很大块,一大口咬下去是肉香四溢,大口咀嚼满足而爽快,吞下后又迫不及待地咬下一口。孟安乐拿的是炸鸡排的,牙齿碰到鸡排时能听到响亮的咔嚓,是脆皮碎开的声音,然后就是鸡肉一丝丝被扯开时溢出的香热气息,炸鸡排的表面也被淋了满满的蜜粉,在热气中被蒸腾融化,顺着嘴角流出来,又被舌尖舔去,咸甜酥脆,丝毫不输猪排三明治。 孟安宇工作了大半天,忙上忙下的,胃口也大,五六口一个丰厚的三明治就下了肚。孟安乐小口小口的吃的慢,好一会才吃了半个,他快吃完一个的时候,孟安宇俩个都快吃完了。孟安乐看哥哥很饿的样子,舔舔嘴角,很乖地把还剩一个的盘子推给哥哥,呆呆的说:饱了。眼睛还一直盯着那个三明治。孟安宇看着弟弟懂事的样子,心疼的说:哥哥上班要来不及了,乐乐自己吃吧。说完又把盘子推给弟弟。 何老头看他们推来推去的,走过来没好气地说:到何伯伯这里吃饭还能让你饿着不成?说完不顾孟安宇的拒绝把刚刚打包好的几个三明治塞他怀里。拿着!饿了就吃!孟安宇被硬塞到手里就感觉分量很重,肯定不只俩三个,他也不多推脱了,只看了看孟安乐,想带他回隔壁去。 但孟安乐今天显然不太想回去,他慢吞吞的吃着三明治,低着头,小眼神一瞟一瞟地看米贝。孟安宇知道他是想留下了玩了,但孟安宇不想老给何伯伯添麻烦。 嘿呀!!就让乐乐留在这玩呗!米贝也是他同龄人,能玩到一起,你年纪大了,和小孩有代沟的!何老头不在意的道。孟安宇有点小悲伤,他也就26而已,怎么就和18岁的人有代沟了呢? 不等孟安宇表达什么意见,何老头就把他推出了门,走吧走吧!你上班都快迟到了!他只能一步一回头的骑着车走了。 米贝好奇地看着乐乐,他觉得乐乐很有意思,乐乐吃东西慢,也不讲究,左一口右一口,完全没发现蜜汁糊了满脸,只顾着专心吃手里美味的三明治。米贝以前没见过像乐乐一样的人,但他并不会嫌弃,只觉得乐乐慢吞吞的很好玩。好容易乐乐吃完了三明治,这才发现手上脸上都有汁,他有点无措,开始左右环顾。 米贝赶紧把纸巾推给他,乐乐不好意思地抽出一张,给自己擦嘴擦手,像何伯伯说的一样,乐乐其实不傻,就是反应比别人慢,学东西比别人难,但现今是个快时代社会,像他这样慢吞吞的几乎是没法找到合适的工作的。孟安宇就一直带着乐乐生活,除了工作就是在为乐乐准备这准备那,所以才会如此的忙累。 米贝等乐乐吃完,就问他:想不想吃糖呀? 米贝想在店里卖自己做的糖。就这一天,他也算大致了解到那种叫做钞票的红红绿绿的东西在这个世界有多重要,买肉买蔬菜都需要它,卖出流沙包三明治也要收它,没有它就没法在这里过日子。所以米贝有了卖糖的想法,做糖是花绒与生俱来的天赋,他对自己的糖很有自信,一定可以卖的很好的。 而且米贝可不只满足于此,他还想着自创甜品呢! 自己的神奇糖果在族里没能受欢迎,米贝也是有点小挫败的。但这个世界就不同了,这里有更丰富的糖品文化,就说明它们是喜欢创新的,不止满足于直接吃糖。米贝也收获了许多灵感,他完全可以把自己的创造心与这里的新奇甜点融合起来呀!说不定在这里会受欢迎呢? 乐乐当然是喜欢吃糖的,他像小鸡啄米一样猛点头,看米贝在发呆的样子,还鼓起勇气小声地回答:想吃的。 米贝回过神来,笑着对乐乐说:你等一下下呀!然后在何老头摸不着头脑的眼神中在橱柜中翻找出了一个大瓷盘,拎着就上了楼。 没等多久,米贝就端着盘子下来了,乐乐好奇地伸直了脖子张望,米贝很快走过来,把瓷盘放在了桌子上,何老头也好奇地望了过来。只见雪白的瓷盘上整齐摆放了好几十种颜色形状各异的糖,凑近能闻到各种果香花香甜香,让人心旷神怡,仿佛身处百花丛中,身心舒畅。 何老头虽然知道米贝老家是做糖的,但看到这么多种漂亮的糖依旧有些晃神,因为它们的外形实在漂亮,不只是单色的晶莹剔透的硬糖,有如彩虹一般色彩斑斓的石块一样的多孔酥糖,有描绘着精细花果纹理的光滑绵糖,有像海风那样糖里还闪着细碎银光的软糖不同的糖,不同的风格,每一种的香味和色泽都让人仿佛已经尝到那种甜味,感到口舌生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