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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第2/3页)
啊,特意让人选了一处好宅子。百顺胡同是因为胡同口第一家宅子的门前栽了两棵柏树而得名,多少岁月过去了,宅子的主人换了一次又一次,但那两株柏树一直留了下来,如同这胡同名字。 百顺胡同里住的多是京城富贵商贩,治安不比官员们聚集的街巷差,老国公爷给刘家挑的四合小院就坐落在胡同中央。 今日刘家姑娘出嫁,皇帝跟前的大红人魏世子来迎亲,百顺胡同挤满了来看热闹的百姓,摩肩擦踵的。 魏澜骑马转进巷子,迎面便是黑压压一片人头。 他皱了下眉。 百姓们瞧得却热闹,大姑娘小媳妇们恨不得将眼珠子扔到俊美的新郎官头上,各种议论也传进了魏澜的耳朵。 “世子爷长得可真俊啊!” “那是,长得丑的,皇上留在身边不就倒胃口了!” “世子爷练过武吧,瞧这块头,比胡屠子还壮实!” “刘掌柜为了让自家闺女配得上魏家,这几年都把闺女关在屋里头,不让风吹不让日晒的,听说那闺女捂得可白了,脸蛋手心比豆腐还嫩,瞧世子爷这身板,今晚小闺女受得了吗!” “哈哈哈哈!” 迎亲队伍所过之处,议论新郎官的,议论新娘子的,声声入耳。 魏澜终于想起了今日他要娶的新娘。 那日阿秀随刘孝山去国公府,魏澜根本没细打量阿秀的容貌,印象中只有一张白生生挂着泪的侧脸,一对儿随着她匆匆的步伐跳得欢快的兔儿,以及从后面看见的细腰连着肥臀,站着不动或许不明显,走起路来便惹人注目了。 当时,魏澜还想,刘家是不是把女儿当猪养。 现在看来,那刘孝山是故意将女儿养成这副身段的?以为勋贵子弟都喜欢这种女人? 百姓太多,迎亲队伍如一道红流,艰难地在人群中冲开了一条路。 路的尽头是刘家。 新郎官迎亲,总要受些刁难,不然人家养了十几年的如花闺女,哪能随随便便叫人娶走? 怎样才能刁难魏世子呢? 比文,刘福兄弟只读了几年书,会看账本而已,比武,听说魏世子十六七岁就上过战场,刘福兄弟杀头猪还得折腾俩时辰才搞定。 文武都不行,刘福决定跟尊贵的妹夫比喝酒! “来,咱们一人一坛酒,你先喝完我就让你进去!” 一手拎着一坛刘家自酿的西北烈酒,刘福走到魏澜面前道。 魏澜看向刘福,这是一个典型的西北汉子,身体魁梧结实,脸上一边一团红。 刘福揭开坛盖,浓郁的酒香扑面而来。 魏澜忽然想到了过世的祖父。 当年,重伤的祖父便是被一位姓刘的西北老汉救了,老汉不要金不要银,是祖父非要定下一门娃娃亲。 接过酒坛,魏澜朝刘福微微一笑:“请。” 俊美的贵公子笑起来更俊了,但刘福总觉得魏澜这笑有点讽刺的味道,怎么,叫他先喝,是瞧不起他的酒量吗? “一起喝,不用你让。”刘福挺着胸膛道! 魏澜还是笑,单手举起酒坛。 旁边有人吆喝着下令,新郎官与他的大舅子同时灌起酒来。 刘福一边大口吞咽一边斜眼观察旁边的妹夫,却见新郎官闭着眼睛仰面朝天,酒水如细瀑落入他口中,俊美的新郎官连续吞咽,滴酒不洒,竟说不出的风流倜傥。 与此同时,看客们都笑起他来:“大舅子不行啊,人家世子爷一滴酒都没洒,你的酒可都洒到外面了,这是作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