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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第1/3页)
身为当事人的唐泛,却独坐家中思考。 为什么李漫好端端会在牢里自杀? 为什么他临死前会写自己的名字? 为什么李家会忽然起火,又正好把尸体烧了? 管家老李的死,是不是同样有蹊跷? 桌上摆着笔墨纸砚,唐泛在上头分别写上几个名字。 李漫,李麟,张氏,陈氏,阿夏。 天色已晚,隋州仍未回来,估计是又被北镇抚司的事情耽误了。 阿冬已经将饭菜都做好了,都放在锅里温着。 她与唐泛二人坐在院子里乘凉,一面等隋州回来开饭。 阿冬托着下巴,好奇地瞅着唐泛写的那几个字,因为个子还小,两条腿不着地,就在半空晃啊晃。 “大哥,这几个字怎么念?” 唐泛一个个指着教她念,又告诉她这几个字的意思,给了她一张纸和一支笔,让小丫头自己去涂鸦联系,他则开始整理头绪。 张氏已经死了,在这桩案子里,她是最初的受害者。 李漫要杀她的理由也很简单:日久天长,因爱生恨,嫌张氏碍眼,又见她不肯和离,所以不惜下此毒手。 阿夏现在还在牢里,唐泛也已经去问过了,她什么事情都不知道,从头到尾,她只是一个被利用了的可怜人,因为没了清白,不得不屈从于李漫,帮他作恶。 剩下的还有三个人,不,是四个人。 唐泛发现自己还遗漏了一个管家老李。 李漫在牢里自杀,临死前写了他的名字,李家起火,李漫的尸体在里面,老李也没能跑出来。 李家人在将老李和李漫下葬之后,匆匆就离开了京城,像之前说的那样南迁了。 李漫刚死,李家就起火,这未免也太巧了。 或者不妨先大胆假设一下,李漫根本就没有死,而是有人代替他死,为了避免以后被人发现蹊跷,所以要毁尸灭迹? 这个可能性其实是存在的,因为李漫是被关在宛平县狱,虽然案情重大,但是中间还有许多机会可以做手脚,难保会有狱卒贪图重利,愿意帮着他一道偷天换日。 但唐泛又想不通,自己那天去李家的时候,明明也看见李漫的尸体了,总不可能是他躺在里头假死罢,要知道尸体出狱之前也是要经过仵作检验的,难不成他把仵作也收买了? 不,等等,等等。 他觉得自己应该还是遗漏了什么重要环节。 他问阿冬:“李家少爷平日是个怎么样的人?” 阿冬歪着脑袋:“少爷不怎么爱说话,也挺害羞的,对我们还好,不过我不常见到他,因为少爷镇日都关在房里读书,他也有自己的丫鬟。” 唐泛道:“那他对你们太太如何?” 阿冬:“很孝顺啊,少爷自小就是被太太带大的,反倒是老爷,一年也没回来几回,少爷对他又敬又怕。” 唐泛起身,负着手在院中走来走去去。 孝顺,害羞,不爱说话。 是啊,自己从前对李麟也是这种印象的。 唐泛还记得,李漫被抓走之后,自己去跟李麟商量给阿冬赎身的事情,那少年对他戒备而又仇恨的态度,以及那一番偏激的话语。 当时他还觉得是李麟受了刺激之后心性大变,但现在看来似乎又不是这样。 他倏地回头,问阿冬:“你觉得,李麟跟李漫像不像?” 阿冬点点头:“很像呢,太太常说少爷和老爷就像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她虽然出了李家,不过语言上的称呼习惯还是改不掉。 唐泛没有再问她,脚下却加快了踱步的节奏。 这就对了,这就对了! 其实从一开始,他们就应该从另外一个角度来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