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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1/3页)
去给自己抓药的那个是四哥,很会念书,全家的荣华富贵都押在他身上了。 为了自己去跟大哥拼命的那个是三哥,看着吊儿郎当,浑身上下都是地痞气息,但是似乎很疼自己。 至于二嫂则是家中最懂事的媳妇,可能家境稍微好一些,所以经常贴补母亲。 至于那位大嫂,呵呵,跟她那位大哥还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至于其他人她还没有见到,不知道品性如何。 棉帘子掀开,一个肚子微挺的孕妇出现在顾清梅的眼前,她的模样十分清秀,身上穿着一件藏青色的棉袄,棉袄的下摆长到膝盖上方,外边套着老羊皮的坎肩,头上挽着干净利落的发髻,发髻上插着一根银针。 看到顾清梅,她笑道:“妳没事就好了,我刚才就想过来看妳,可是他们说妳死了,我怀着孩子,都不让我进来。” 她把顾少华抱到炕上,给他脱掉鞋子,拍拍他的小屁股,“去玩吧!” 顾清梅笑道:“我伤了头,什么事都忘了,不知道怎么称呼?” “真的?”秦碧华惊讶地看着她,眼神中闪过一抹担忧。“我娘家村子里有个小子,跌了一跤,把头给磕了,就变成傻子了,连他爹娘都不认得了,妳不会也变成那个样子吧?” “应该不会!”顾清梅的唇角微微抽搐了一下,觉得她说话有点太直了,应该是个没什么心眼的人。“我只是把以前的事情忘了,应该不会变成傻子!” “那就好!”秦碧华松了一口气,笑道:“可吓死我了,妳要是变成傻子,就没人跟我说话了,我是妳清雷堂哥家的,妳都叫我二堂嫂的。” 却见顾少华手脚并用地爬到顾清梅身边,撅起嘴巴,凑到顾清梅的脑袋旁边,呼呼吹了两口气,“我给小姑吹吹,小姑就不疼了!” 顾清梅的心顿时便被这个小家伙的举动给融化了,她一向喜欢小孩子,忍不住将他圆滚滚的身子搂进了怀中,然后在他红扑扑的小脸蛋上狠狠地亲了一口,“这是二嫂的孩子吗?” “可不是他,这小家伙,天天黏着妳,都快把妳当娘了,刚才二嫂逗他,让他叫娘,他还怕生呢。”秦碧华站起身,在地上的方桌上端起马云裳刚刚给晾着的那碗水,递给她道。“差点忘了,二堂嫂让我给妳端水喝呢,少华,别缠着你小姑了,让她喝口水。” 顾清梅刚好口渴了,于是推开腻在她怀里的小家伙,端过水碗,水温刚好可以入口,她小口小口地啜饮着,将水喝完,然后把碗递给秦碧华,“二堂嫂,这里是什么地方?” “什么什么地方?这里是妳的家呀?”秦碧华不解地说。 顾清梅解释道:“我是说,这里的地名?” 秦碧华这才明白她问什么,“你问这个啊,这里是顾家庄,村子里大部分都是姓顾的。” “那村子里的人都是种地为生吗?” “对呀!”秦碧华说着,坐到她身边,看着她头上包缠的白布,忧心忡忡地说。“怎么伤成这样了?妳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吗?” 顾清梅轻轻地点了点头,扭脸看到身边放着针线笸箩,还有一个竹子做的花绷子,花绷子上箍着一块红色的绸布,上边有一只已经绣好的鸳鸯。 她拿过花绷子,看着上边的一只鸳鸯,对于丝绣,她懂得不多,不过却能看出来这只鸳鸯绣得活灵活现,于是开口问道:“我平常都是绣花打发时间吗?” “对呀,反正也没什么事情可做,给喜铺绣点红盖头,还可以赚点钱贴补家用,妳家老四在城里的书院念书,束脩都是二堂嫂给交,但是其它的花销都是靠妳绣花赚的钱呢。” 顾清梅低下头,状似不在意地问:“那我除了绣花,就没有旁的事情可做了吗?” 秦碧华不疑有他,笑道:“怎么没有?平常家务也都是妳在做啊。” 顾清梅说:“我是说可以赚钱的营生。” “妳一个女孩子,不能出去赚钱,除了绣花,还能有什么赚钱的法子?” “小姑还会画花样子!”说话间,顾少瞳买了东西回来,把东西交给她娘,便掀了棉帘子跑进来,笑嘻嘻地说。“小姑画的花样子可好看了,上次卖了二两银子呢,比绣花赚的钱还多。” “哦?”顾清梅听到画花样子也能赚钱,顿时眼前一亮,天知道她穿越之前,主修的可是珠宝设计,最擅长的就是画花样子,虽然珠宝设计和这种花样子不太一样,但都是异曲同工的东西,相信以她的经验和学识,小小的花样子应该难不住她。 天知道她根本就受不了这样的生活环境,虽然并不脏乱,但是所有的一切都离她的生活标准太远了。 就拿她刚刚喝水用的那只粗瓷大碗来说,她前世喝水用的可都是英国进口的骨瓷,出自名家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