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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节 (第2/4页)
打仗还是去踏青。北地少蔬菜,他们家竟然还拉来了满满的一车新鲜瓜果,并带着两名金家的厨子一路跟随,伺候金少爷饮食。 明白的人知道这金家大少爷是此次北地会盟的大军军需官,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楚国的公主要和亲塞外,夏都督所带的是送亲的队伍呢。 不过青夏也并没有阻止,她此行本来就没想过要秘密进行,既然如此,那声势就搞得越大越好,最好让各国都知道,南楚有一个不学无术的东南总督,带着二十辆马车来和匈奴人会盟,简直是不知死活。 青夏老实不客气的唱着金少凰的茶,吃着他的点心,一点不自在的神色都没有。好在金少凰也是个大方的人,吃饱喝足之后,他这个无所事事的军需官缓缓的站起身来,晃了晃手腕,神态闲适着说道:“美酒配佳肴,香茗留音韵,吃了茶,理应弹奏一首。” 说罢,就掀起古琴上的青布,端坐在古琴之后,手指一拨,就是一串动听的音符。 青夏扭头看了他一眼,只见这个男人玉面剑眉,周身上下都是养尊处优所带出的丝丝贵气,此人架子之大,享受的程度,恐怕连楚离这个一国之君都不能相比。 想到这里,青夏不由得有些兴致阑珊,楚离虽是一国之君,实则真的有享受到什么呢?天子,天子,究竟撑起的是谁的天下?所为的,又是谁的子民? 青夏站起身来,也不管身后叮叮咚咚弹奏曲子的金少凰,径直就走了出去。大帐的帘子一掀开,映入眼帘的满满都是碧绿清脆的大草原,再一次回到这里,青夏不由得觉得有几分温暖,她屏退侍卫,只余宋杨一个人在后面远远的跟着。 白石山虽然名义上是山,实际上不过是几块垒起来的石头,不过两人多高,可是在一望无际平坦的草原上,就显得十分醒目了。 白石山前面,是一处瓦蓝的海子,不是很大,但是却让周围的牧草十分茂密。青夏知道,这里原本是住着人的,因为自己的到来,这里的百姓都搬走了,也许自己走后,他们还会回来。 草原上的风很大,吹的青夏的长袍猎猎翻飞,满头长发随风而动,像是一匹上好的绢子。夕阳如火,染红了半面天空,远方的草,也像是着火了一样,青夏目光悠远,望着远方,#像那条地平线下随时都会跃出一个矫健的身影,那人会骑着战马,风驰电掣的奔来,拥有锐利的眉眼和孤傲的面容。 这里,已经不是第一次涉足了。 八年前,她曾在这里等待杨枫,一住就是两年,三年前,她曾在这里徘徊七个月,寻找秦之炎的下落。如今,她又带着千军万马,和塞外匈奴绝杀谋划,只为寻找那个任性倔强的男人。 她的一生,似乎都是在等待和寻找,为这个人,为那个人,从来没有为她自己,认真的、好好的活过一次。 可是,什么样的生活才是幸福呢?有人安享田园是福,有人位高权重是福,有的人子孙满堂是福,有人富甲天下是福,还有的人,要君临天下、降伏四海、统一大陆,才会觉得幸福。然而有的人,只有那么一个愿望,只想见那么一个人,只要能够实现,就是她的福。 走什么路,又怎是别人能够掌握的,命运在左右你的时候,你又怎知不是你的性格早已注定了会有今日? 春花秋月,西风瘦马,这些圣人严重的过眼云烟,终于还是世人看不开的凡尘劫数,勘不破。 “夏大人好兴致啊!” 不用回头,青夏就知道是谁来了,她轻笑一声,说道:“我的兴致,向来没有你好。” 金少凰笑着走上前来,衣带飘香。不同于燕回那种浓郁的花香香粉,金少凰所用,全都是上好的兰香,味道独特,却又并不刺鼻。 “我向来以为江南景致天下第一,却没想到这苦寒的塞外,也有这般令人心旷神怡的所在。” 青夏闻言回道:“江南烟雨,流水小桥精致如画,北地大漠,草原坦荡豪爽大气,各有各的长处和瑰美。” 金少凰微微一笑,转过头来,对青夏说道:“哦?那在大人心中,是喜欢江南的精致,还是北地的大气呢?” 说者想必无心,听着却登时起意,青夏微微挑眉,看着金少凰俊颜中带着精明的脸孔,淡淡的说道:“都不喜欢,本官天生劳碌命,只喜欢四处奔波。” 金少凰略略一扬眉,转过头去,笑盈盈的说道:“原来大人曾经是个踏遍青山的逍遥人,难怪见识这般广博。” “这个世上,又有谁能做到真正的逍遥呢?富庶如金少爷,不是也要为家族的生意前途而东西奔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