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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蜈蚣百足,行不及蛇。(06) (第2/3页)
苟岱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道:“真的吗?” 虹羽淡然一笑,道:“狗是人类的好朋友。” 苟岱心中一阵凄凉,心道:“原来我在她的心中,不过是一条摇尾乞怜的哈巴狗。”凄然一笑:“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虹羽一招手道:“狗狗,你过来。” 苟岱蹲在床前,问道:“主人,您有什么吩咐?” 虹羽用脚踩在她的脸上,嫣然一笑,道:“我漂亮吗?”苟岱道:“美若天仙。” 虹羽嫣然一笑,道:“我想求你帮我办一件事,可以吗?” 苟岱道:“在下万死不辞。” 虹羽道:“狗狗,我现在头疼,想要睡觉,你可以滚出去吗?” 苟岱道:“我马上就滚。” 苟岱真的从屋子里滚了出去,虹羽见了,笑出了声。苟岱眼中的虹羽,笑容洁白无瑕。 又过了半个时辰,虹羽听见脚步声,抬眼看去,原来是江别南回来了,他已经很久没有回来了。江别南喜欢名马佳人,喜欢穿白衣,喜欢享受。精致华美的屋子,甘香甜美的酒,貌若天仙的妻子。 江别南做每一件事都经过精密计划,绝不可能浪费一点儿多余的力气,也不会儿有一点儿疏忽,但是世事总是不尽如人意。他感觉很疲倦了,为了筹划一统江湖,已经把他的生活完全打乱了。 这件事在他看来绝不能有任何一点儿错误,任何一个微小的错误,都有可能酿成大错。那时不但他自己悔恨终生,他的少帮主柴琅也会受到连累,柴家的复国大计也会因此受到影响。 江别南这一生中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失败,毕竟他受了太多的苦。一个人越炫耀什么,内心就缺什么。越掩饰什么,越自卑什么。越没有本事的人,才越爱面子。一个人炫耀之后,期望能得到的,才是他真正缺少的。炫耀源于缺憾,大多是因为心里有隐痛,痛的越厉害,炫耀的越离谱。 虹羽打了一个哈欠,问道:“你怎么回来了?我还以为你这辈都不会回来了。” 江别南浅浅啜了一口酒,说道:“你还没睡醒吗?你好像永远都睡不醒。” 虹羽披上了外衣,说道:“你的那个三弟又来,还送了我好些胭脂水粉,总觉得他对我图谋不轨。” 江别南冷哼一声,道:“他可不是我三弟。” 虹羽嫣然一笑,道:“那他是什么?” 江别南粲然一笑,道:“他是我儿子,拿着礼物来孝敬母亲也是应该的,不是吗?” 虹羽道:“赶紧杀了那个逆子吧!几次想非礼人家。” 江别南笑道:“知子莫若父,那小子有贼心没贼胆。” 虹羽笑道:“江爷,果然一切都在你的掌握之中,没有一件事能逃过你的眼睛。” 江别南笑道:“骂人可以不带脏字,杀人也可以不用刀。要杀他也容易,不过那条狗还有用,杀了也是可惜。” 虹羽道:“江爷真是智谋过人,好似诸葛孔明再世。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江别南听了心下甚喜,脸上笑嘻嘻,心里美滋滋,觉得虹羽说得有理。 虹羽起身取出一件绿色棉袄,说道:“这是我在王干娘裁缝店给你做的,是我精心挑选的款式,来你试一试合不合身,哪里需要改动?”说着虹羽把棉袄给江别南穿上了。 江别南笑道:“不愧是娘子为我精心挑选的衣服,很是合身,正合我意。” 虹羽足比江别南高出一头,她上下打量一番,道:“这颜色正不正?” 江别南笑道:“这颜色好正,尤其是这顶帽子翠绿翠绿的,娘子知我心意。” 虹羽把绿帽给江别南戴上,嫣然一笑,道:“江爷,还别说。你穿上这身,就是个绿衣郎。” 柴俊臣拿起一把金背砍山刀,耍了几招柴刀十八路刀法。 一个少年人拍手叫道:“柴爷好刀法。” 柴俊臣微笑道:“楚斌,你善于用何种兵器?” 楚斌道:“柴爷,小人学艺不精,还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