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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第1/4页)
刘凌十六岁之前和他上一世的时候出奇的相似,都是长期卧病在床苟延残喘。不同的是上一世的时候他有爱他的爸爸妈妈,而这一世他只能靠自己。刘凌前后两世还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卧床的时候唯一消磨时光的事情就是看书。 无所谓书籍的种类,只要是文字他就喜欢阅读。 迎着清晨微风,刘凌迈步走到后院不大的演武场上。所谓的演武场也不过就是百十平米的一块平整土地,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练武的东西在这个小演武场基本上全都具备。石锁,从五十斤到三百斤都有。在小演武场的一侧是兵器架,虽然刘凌最喜欢的兵器是长枪,但是十八般兵器他都有涉猎。 不管是上一世还是今生,刘凌都有一个共同的偶像那就是三国时期蜀国的那个常胜将军,白袍白甲的虎威将军常山赵云赵子龙。 因为这个缘故,所以刘凌习武的时候对长枪格外偏爱。虽然他没有经过什么枪法大家的教导,所有的招式都是自己揣摩出来的。但是即便是赵二,被刘凌特意送去赵云后人家里学习了五年枪法,归来之后想要取胜刘凌也难以轻易做到。 这倒不是说赵家枪法不如刘凌自己琢磨的枪法,第一是因为赵家枪法经过这么多年的传承已经不再完整了。第二,刘凌是个有着两世记忆的妖孽,他从很现代的角度研究枪法的套路,将没有用处的花招全部剔除,而是加入了一些简单实用的招法。 虽然刘凌从十六岁才开始慢慢的习武,但是九年来风雨不断的刻苦修炼下一身武艺早已登堂入室。 刘凌先做了一会儿热身动作,然后围着小演武场慢跑了十几圈之后举步走到一排石锁的前面。五十斤到二百斤的石锁已经被闲置很久了,就连三百斤的石锁以刘凌现在的身体举起来也没有什么难度。不过单论臂力来说,他和花三郎那样的异类还是有着不小的差距。 在上一世的时候,刘凌不相信这世界上真的会有什么飞来跃去的轻功,也不相信有什么开碑裂石的内力,但是在这一世,刘凌亲眼所见让他不得不相信人体真的潜力无穷。 后来刘凌总结了一下,发现其实这也是很平常的一件事。用现代人上学读书来做比较就很清楚的解释出,为什么现代很少有人能将武功练到出神入化的地步了。一个学生从小学开始,六年小学,三年初中,三年高中,然后四年大学。这个时候的年纪大概在二十二三岁左右。如果加上课余自习的话,平均每天上课学习六七个小时左右。 从七岁开始上学,每天六个小时的学习到大学毕业。用了十六年的时间,而大学生在现代是很普通的群体。换个思维方式,如果一个人从七岁开始习武,每天六个小时到二十三岁,会是什么地步? 在古代,孩子可以选择的前途十分的有限。习文寒窗苦读考取功名和习武从戎参军封侯拜将这是两种最普遍的选择。用十六年上学大学毕业在现代稀松平常,同样,用十六年习武在古代也是稀松平常! 所以,刘凌觉得究其根本的话,是现代人已经没有多少人能够再肯吃苦下那么大的毅力去练习武术了。而在古代则不然,闻鸡起舞的典故不正是一个证明的例子吗? 比如花三郎,两臂何止千斤之力,这要是放在现代绝对能冲击奥运会举重金牌甚至随随便便刷新世界纪录。若是让他去参加射箭比赛的话,只怕全世界得有一万个组织怀疑他服用了兴奋剂。 刘凌弯腰提起三百斤的石锁,单臂一较力就将石锁提了起来。将石锁悠动了一下之后猛的抛上半空,然后再接住,身子一转借力再次抛起。如此反复,直到身体微微见汗他才停了下来。 刚要从兵器架上抽出自己那柄腊杆木的长枪,就看见仆从老吴头风风火火的跑了过来。 “王爷,王爷!” 刘凌转身笑道:“老吴,什么事这么风风火火。” 老吴气喘吁吁的说道:“王爷,圣旨来了!” 刘凌神色坦然的一笑,他早就料到今天就会有圣旨给自己,不过却没想到这么早就来了。不过想想也就释然,二皇兄刘卓刚刚登基为帝,虽然身体带伤不过以他二哥的脾气,自然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