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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2/3页)
迅速的翻开了《天机本录》,默念了李凌的名字。 一看之下,他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 “李凌,女,22岁,1988年6月24日。 幸运:无。 劫难:遭遇歹人抢劫。时间:2010年7月17日2时03分。地点:连江市建设南路路西小树林。结果:财色双失(附:金钱:人民币3380、诺基亚n76手机一部、金器若干;被三人轮番凌辱,身体受轻伤。)” 瞪着最后一行字,宁采臣的眼珠子怎么也挪不开了:“被三人轮番侮辱?受轻伤?”一秒钟他就想明白这所谓的受轻伤是什么意思了,他一下子跳了起来,“靠!别人都没事,怎么偏偏你就这么倒霉!大半夜的跑出去干嘛,妈的,和我谈了一年多的恋爱,嘴都没让亲一个,这可好,全便宜流氓了!shit!还他妈的被人轮……” 郁闷的看了眼万年历,时间是:2010年7月16日18时05分。距离李凌遭劫的时间还有8个小时,还充裕的很。 抓过书桌旁的电话,宁采臣熟练的拨出了李凌的号码。 可还没接通就被挂断了。 宁采臣一皱眉,按下了重播键。 又被挂断。 “靠!姑奶奶,搞什么搞?哥们儿这可是救你命电话……”宁采臣苦笑着咕哝了一声,再次按下了重播键。 这次倒是很快接通了,还没等宁采臣说话,那边,李凌已经飞快的说道:“小神棍,别闹,正在开会,一会儿给你回。” 说完,不等宁采臣开口,又挂断了。 听着电话里传来的忙音,宁采臣郁闷了,他恨恨的再一次按下了重播键:“就是开会,你也听我说一句话啊!” 可电话里传来的“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请稍后再拨……”却让宁采臣彻底抓狂了,他再看了遍天记录上关于李凌的纪录,砰的放下了电话,一拍桌子豁然站了起来:“老子还不信这个邪了。” 把《天机本录》塞进包内,宁采臣走出了书房。 客厅里,叶小倩趴在茶几上,在一张a4纸上写写画画,看到宁采臣出来,抬头轻轻一笑:“宁哥,不看书了?” “嗯!”宁采臣哼了一声,转头往卧室看了一眼,里面除了烧焦的地方外,倒也收拾的干干净净,他满意的点了点头,从衣架上扯下外套,“叶小倩,我有事要出去一趟,可能要很晚才回来。你不要乱跑,在家等我回来!” 叶小倩停下了笔,抬起了头:“你要出去?” “对!”宁采臣在穿衣镜前整理发型,嘱咐,“厨房里有吃的,你可以自己做饭吃,不用等我。” 叶小倩站起来,跳到了宁采臣的身边,讨好般浅笑道:“宁哥,你要去哪里?带我一起去好不好?” 瞅着镜子里的小丫头的镜像,宁采臣头也不回:“不好!” 叶小倩低下了头,眼中含泪,怯怯的道:“可是人家一个人留在这里好害怕的!而且……而且你也答应保护人家……” 此时,在宁采臣的眼里,叶小倩又恢复成了那个拥有倒霉面相的女人,他转过身看了她一眼,淡淡的道:“我保证,只要你老老实实的呆着家里不出去,绝对不会有事。” 叶小倩翻翻眼皮,咕哝:“可是刚才我也在家里,还不是会被雷劈!” 宁采臣恼羞成怒:“刚才的不一样。”他皱了下眉头,“你既然要住在我家,最好听我的。还有,刚才房间里的损失你都要赔的!” 小气鬼!叶小倩嘟起了嘴,忽然,她眼珠一转,蹬蹬蹬地跑回了卧室,一会儿的功夫,她又走了出来,手里还晃动着一串钥匙:“我有车。” “车?”宁采臣顿住了,他瞅了眼窗外,雨还在下,看起来一时半会儿也没有停的趋势,他看着满脸期待的叶小倩,想到《天机本录》上关于她下次劫难的地点,点了点头,“好吧!” “耶!”叶小倩跳了起来,笑逐颜开,“我马上去换衣服。” 十分钟后。 扎起了头发,上身穿一件蓝白相间的毛衫,下身浅蓝色牛仔裤的叶小倩带着一脸的笑意重新出现在了宁采臣面前。如果说之前的叶小倩是一位落难的高贵公主,那么现在则像是一个活泼可人的邻家小妹了。 宁采臣对这种造型是最没有抵抗力的,他愣了一下,连带着语气也温和了许多:“走吧!” 叶小倩手背在身后,乖巧的一笑:“好!”背转宁采臣,她又悄悄做了个鬼脸,暗自得意,原来这木头喜欢这个样子的女孩,以后的日子好过了! 车是一辆酒红色的马自达3,在雨中看起来格外精致,倒也符合叶小倩小巧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