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我为祖国做状元[快穿] 第17节 (第1/4页)
当地的人,就越来越少,年轻的能出去的都出去了,很少有愿意回来的。剩下的多是些老弱病残。县城里就一条主路,两边有几处楼房,再都看不见多少现代化痕记。更不用说下面的乡镇了。 灵蚕洞村隶属于七彩石镇,七彩石镇离灵山县八十公里,是山里最深处的总人口不到一千人的小镇子。镇上就不到一百户人家,稀稀拉拉的一些土坯房子聚在一起,形成了一个镇子。乡政府是三间砖瓦房,是镇里的第一建筑,旁边一家两间砖瓦房的综合商店,商店旁边是小学。乡政府的另一边是一家小饭馆。这一小片儿就算是七彩石镇最繁华的所在了。 灵蚕洞村离七彩石镇七公里,从靠着七彩石小学后门的山路上山,绕过大半个山腰,就到了。 周风眠就在灵蚕洞村做驻村干部,住在原来生产队盖的一间半小土房里,院子里有一个废弃不用的石磨,算是整个小院的唯一装饰。再就什么都没有了。 项默就是在这个小土房里间的炕上醒过来的。 她来,是因为国外放假,时屿跟言寄欢回国探亲,她追着人家屁股后面跑回来。追到家里,两人出去旅游了,没告诉家里人去了哪里。她找不到人,没有办法,就回京城周总家找亲妈。 项妈带着她那个三个没有半点艺术细胞的弟弟出国看展培养艺术感去了。这个妈也是执着,一心想培养儿子们成为项爸那样儿的才子。也不看看儿子是谁的种,一个个都快钻钱眼儿去了,一说挣钱,眼珠子都绿,一说艺术,比催眠曲都有效,听着就睡。还总被亲妈拎着到处看这个展那个展的,每回见到项默,都成了吐苦水大会。 周总跟他新认识的一个老教授去考古,据说刚刚在某省有了重大考古发现,他跟着去发掘现场长见识去了。这几年,他又不玩儿买买买那一套了,也不知道听谁说的,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才是真正高大上的文化人境界。他就折腾着往文化圈靠,过去那鸿儒一般都不差钱儿,没钱的人家读不起书。如今可不是,读书人倒成了清贫的行当。有需求就行啊,他把人家的生活安排得妥妥当当的,用得还都是很雅的手段,不伤读书人的气节那种。他就很受欢迎,虽然外行,偏又爱听。把老教授哄得,上哪都爱带着他。 家里没人,项默一个人在家也没意思。谷总给她打电话让去她家的时候,她就很痛快的同意了。 到了枫城才知道周风眠下乡两个月没回家了。谷总这个亲妈都觉得神奇,就她那熊儿子那样儿的,居然真熬住了。 项默的好奇心也被勾起来,就说去看看周风眠,这才带着谷总给准备的大包小包的吃穿用品开着辆皮卡来的灵山县。得亏开的是皮卡,还能开进山里。就这,从县城到七彩石镇的八十公里山石路,她就走了一天。再往里,车是无论如何都走不了了。 她是跟着七彩石小学唯一的老师兼校长王老师一起回的灵蚕洞村。王老帅是村里的人,每天都步行上下班。她一个娇娇女,哪受过这个罪,那两大包一小包的行李,全是王老师给背着的,她就推个小行李箱。走到村上,两脚都水泡,见到周风眠的时候,都快哭了。 周风眠看到项默,想骂都骂不动。天都黑透了,还能给她赶出去?只能给烧了热水泡了脚,把里屋的炕上弄了个帘子挂上,把自己的被褥给她铺上让她先休息,自己躺在光板炕上盖着衣服对付一宿。 一大早起来,周风眠就上班去了,留下项默还睡得呼呼的呢。锅时给留了两个鸡蛋一碗粥,半碟子野菜咸菜还是跟隔壁冯婶子借的。 醒过来的就是项默了。 脚底板疼得麻酥酥的。 接收完信息之后,第一件事儿,就是找药箱,找了半天,也没找到。脚上的泡得挑得上药,不然好几天都别想好,没有药,就想找个针,把泡挑了自然好也行,上辈子当了那么多年运动员,这都不算事儿。 满屋子都没找到半根针,只从一个快要散架的书桌抽屉里找到个指甲刀,又在厨房里找到个打火机,简单的烤了一下就用指甲刀把水泡挑了。喝了粥吃了鸡蛋就回炕上坐着了,水泡没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