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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 (第3/5页)


    大小姐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后面的官差穷追不舍。

    再跑就是深宫了,她说:“我死了算了。”

    “进来,”一个年纪稍小的少年忽然朝大小姐招手:“往我这里跑。”

    女房东道:“往你那里跑有什么用?后面可是四大名捕。”

    高中生咳了一声道:“有用。”

    “往我这里跑,”他抬眼看向女房东:“我能保住你。”

    少年是当朝太子,暗卫侍从无数,东宫密不透风。

    四大名捕追过来,也是气喘吁吁。

    “刚刚有没有跑过一个女子,配了剑,武艺高超,打伤白名捕,很危险。”

    侍卫说:“好像往御花园跑了,那边林子多,你们多加小心。”

    众人施展轻功,如鸟投林,瞬间无影无踪。

    “不行,”作家道:“这也太假了,好不容易笔和剑的加持都用掉了,怎么还有太子这么大的背景?她北上进京赶考,怎么可能认识太子?”

    高中生想了半天,想起了电影里俗套的情节:“她不认识太子,太子认识她头上的簪子。”

    “限量版,只有一个,太子小时候在民间,被这个簪子救过。”

    “苍天啊!亲娘啊!”大小姐抱着太子痛哭流涕:“娘!您真是我亲娘啊!”

    太子不能和女人靠这么近,太子微微嫌弃地推开了她。

    “你怎么落到这番田地?这簪子可是奢侈高定款,中产家庭也望尘莫及。”

    大小姐说:“我不是中产家庭,我是大小姐。我一心离家,闯荡江湖,报效天下,谁知遇到盗贼和黑官,才迫不得已,在宫里逃命。”

    大小姐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太子。

    太子说:“白名捕不是黑官,白名捕是该抓你。”

    大小姐女扮男装,一路从乡试考到都城最后一场,金銮殿下,这是欺君之罪。

    但是,太子对这个大小姐很感兴趣,神笔神不神他不知道,但是能三招打倒白名捕,这剑的确是绝世好剑。

    太子问:“你现在作何打算?”

    大小姐说:“偷我笔的人是个奸人,有才无德者可乱世,我们必须把他扼杀在摇篮里。”

    太子说:“迟了。”

    “考试之前,我父皇为将他收诚为官,不惜取消科举,现在他又一举夺魁,万人敬仰,我父皇实在是喜欢他喜欢得很。”

    大小姐说:“那我们暗杀他,我有武功,又有名剑,他一介书生,逃不了我半招。”

    太子道:“白名捕最是心思缜密之人,虽表面不信你的话,暗中必定会对新科状元多加保护。”

    大小姐陷入沉吟,太子走了两圈,道:“这样吧,你入东宫为幕僚,来日方长,和我一起对抗奸相。”

    大小姐就住在了东宫,平日女扮男装,虽有一身本领,为了低调,只能四处忍气吞声。

    那大才子得圣人赏识,加上神笔在手,官场如渔场,他游走期间,圆滑流畅,四处渔翁得利。

    大小姐为闯荡江湖出门,远离父母兄长,结果四处小心,躲躲藏藏,郁郁不得志,心中苦闷,只能偷溜出宫找些花天酒地的地方消遣。

    她想,那这辈子好像也没什么意义,还不如回现代,喝花酒的地方都这么低级,骰子也没有,ktv也没有。

    民间疾苦,朱门酒肉臭,花街之外,四处躺着乞丐。

    “等一等,”女房东冷了,鼻尖通红,打了个喷嚏,搓了搓冰冷的手,道:“我们是不是跑偏了?这不是个大女主玛丽苏电影吗?我怎么惨成这样了?”

    富二代走在她旁边,把自己棕色的大围巾解下来,认认真真地将围巾裹在她脖颈上。

    她问富二代:“这进度条都一半了,你人呢?”

    富二代漫不经心地问:“还早呢,你刚刚讲到哪儿了?”

    女房东被她裹得严实,瓮声瓮气地道:“四处躺着乞丐。”

    他嗯了一声,道:“我来了,我就是乞丐。”

    富二代是个乞丐。

    很惨的乞丐,缺胳膊少腿,瞎眼没耳朵,浑身长虱子,吃了上顿剩饭没下顿剩饭。

    “不行不行,”女房东打断道:“什么缺胳膊少腿没眼没耳朵的,呸呸呸,不行。你是皇上不行么?直接把奸相给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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